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范广卿)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为2009年12月31日前退休(含已办理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春节前,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连调6年,人均增幅达672元
据介绍,这次调整到位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56元,人均将达到1258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这次调整已是我市连续第六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养老金586元,到2010年的人均1258元,人均增幅已达到672元。
缴费时间越长增加越多
对于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新政策规定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和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例如,缴费年限刚满20年的企业退休职工,除了每月增加55元基本养老金外,还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20×2.5元=50元。
年龄越大涨得越多
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含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949年10月1日(不含)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按豫劳险〔1996〕7号文件规定平衡过待遇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此外,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新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按照调整政策规定,我市此次调整养老金对退休的高级技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倾斜。
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30元。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分别增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释,如果退休人员同时符合以上年龄偏大或是高级技师等多项规定,则应按各项规定分别增加养老金。
例如,退休人员张某,今年80岁,工龄40年,是一名高级工程师,他就符合上述“缴费时间越长增加越多”、“年龄越大涨得越多”、“新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倾斜”3项条件,他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55元+40×2.5元+80元+60元=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