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佛山顺德区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顺德党政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按《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顺德区的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1个精简到16个,精简幅度接近2/3。
根据被俗称为“大部制”改革的改革方案,顺德重大决策将集中由区联席会议行使,各大部门首长将由区委、区政府副职担任,人数不够时,将由创新设立的副处级政务委员来担任。
10个政府机构8个“新面孔”。精简后的政府机构除保留教育、公安2个部门外,其他8个局均为重新组建,包括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监督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等。
首设政务委员主持部门工作。改革后,各大部首长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建立部门首长负责制,实现党政决策和管理的扁平化。
由于顺德区没有足够多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担任各部首长,顺德区大胆创新,设置政务委员担任部分部门首长,政务委员按副处级领导职务配备。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