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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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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回家: 需求旺盛 “知音”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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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拼车回家: 需求旺盛 “知音”难觅
律师提醒:拼车前应签订书面合同
  临近春节,漂泊在外的人急着返乡与家人团聚,可春运期间一票难求,于是拼车回家成了许多人的渴望。

  “网友李先生,捷达车,12日回山东兖州老家过年,途经郑州、开封、济宁等地,往返的拼客优先……”李先生说,拼车回家不是为赚钱,一来分担一点费用,二来多两个人聊聊天,开车不寂寞。记者发现,有李先生想法的人不少,仅在洛阳百姓网上,想拼车回家的帖子就有27页1300多条。

  采访中发现,虽然网上发的“拼车回家”帖子很多,但真正成行的并不是很多。

  对于没有找到合适拼车人的原因,曾发布过征集同行人帖子的苏先生表示,一是联系人中同行的多是两名男性,感觉不安全;二是有时需要绕路到偏僻的村庄,太不方便。

  记者在网站论坛里随机联系了十几名想拼车的“有车族”,其中有4名车主已经找到合适的回家同伴,大部分车主还在等待。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李联伟律师表示,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拼车双方应当订立合同,对拼车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以书面的方式确定,如拼车的时间、人数,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加班、车辆发生故障时拼车受到影响等。

  “在合同中还要对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财产损失进行特别的约定,以免事故发生后有纠纷时缺乏依据。”李联伟律师说。     本报记者 武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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