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
据介绍,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85件,这些建议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3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8%;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1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6%。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工作,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对建议的提出与审议、交办与办理、监督检查、评议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实行联席会议评议制度。
与此同时,市政府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建议办理协调例会等制度,将建议办理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的,列入过错追究。各承办单位也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办理责任,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