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三明实业有限公司、刘智军、黄兰萍:
洛阳银行九都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和洛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洛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本院在执行中依法委托洛阳市蓝诚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洛阳三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五女冢油库和党湾加油站抵押财产进行了价格评估。因你们长期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蓝评报字[2010]第02号《价格评估报告书》,该两处抵押财产总计估价147499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本次评估有异议,应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该评估财产进行拍卖。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