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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马未都的还价原则
光宇
  马未都
  马未都是我国著名的收藏家,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收藏,到了90年代,其收藏已具相当的规模,陶瓷、玉器、古家具等珍贵藏品超过千件。

  有位记者在采访马未都时,提了一个很实际且有趣的问题:您是行家,买了这么多的宝贝,是如何跟卖家还价的呢?

  马未都回答说:我跟卖家还价的原则是让做生意的人都有钱赚。比如我看中一个东西,卖家要价12万元,我还价10万元。他会说,好,成交。虽然他的要价是12万元,但我知道,给10万元他就能卖。他多要2万元,是等我还价呢。对此,我们彼此之间心里都是有数的。

  记者又问:那您为什么不试试还价8万元或9万元?

  马未都回答说:人家的东西值10万元,如果非给8万元或9万元,那就离谱了。适当地多给人家一点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为这会给我打通一条进货的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要有低处,水一定会聚集在那儿。对吧?物质永远向最有价值的地方流动,钱也是这样。买古董的时候,要让人家多挣一点钱。当人家再有古董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个买家,一定是历史上让他挣过钱的人。他可能说:“马未都这个人不错,让我挣钱了,这古董我得先给他看。”我一看,嘿!这东西我喜欢,就买了。这样,就保持了一个进货的通道。要是人家说:“我卖给谁也不卖给马未都,这主儿一分钱没让我赚过,还老让我赔钱,回回把我弄得半死,我才不给他呢。”这条进货的路不就断了嘛!我认识的古董商很多,可以说成百上千,每回我买东西都坚持这个原则。

  记者又追问:搞收藏的人有的是,为什么您的机会比别人的机会多得多?

  马未都回答说:“谁坚持让人家有钱赚的原则,人家就会想着谁,谁的进货机会自然就会多。双赢比起单赢有个大好处,就是双方都能赢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选自《扬子晚报》 小胡 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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