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燕锋)正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不用再为交学费发愁了!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由各级部门下达我市的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335.6万元已经到位,具备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
据了解,日前公布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对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我省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并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为中等职业学校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5%。
根据政策规定,各学校在确定免费学生名单时,对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优先考虑。免学费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要将学生已交学费以现金形式退还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