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会上,一些企业招聘简章上的工资栏标示“待遇面议”。专家指出,这属违规行为。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参加招聘会时,在招聘简章中必须写清楚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在我们了解生活中那些具体而微的权利之后,重要的是时时处处注意自我维护这些权利,很多时候权利并不主动奉送,需要人们积极主张、争取和维护。在应聘者遭遇“待遇面议”的报道中,我们看到这些求职者大多是初次就业,要求明确待遇的谈判能力比较欠缺,也可能羞于提出要求,加上就业压力,而选择放弃这一权利主张,待遇含糊不清的现象也因此越来越多。正是不少人选择放弃正当权利,而使得某些侵蚀权利的现象比较普遍。
具体而微的权利被侵蚀成为普遍现象,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当侵权发生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地严格查处和纠正,久而久之就会被违规者当作正常现象。因此,有关部门在提醒公众注意日常生活中的权利的同时,更要积极有效地承担起维护民众权利的职责,迅速有力地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 (据《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