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薪阶层收入,意味着企业和政府利益的让渡,这也正是工薪阶层“收入倍增”的难点所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关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讨论不绝于耳。有全国政协委员私下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戏称:“今年的两会,是一场收入分配的大会。”
最先点起这把火的当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两会召开前夕,他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提案就已见诸报端。在此提案中,有八个字特别显眼——“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这让人不由想起1960年的日本。其时,日本实施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从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达350%,国民收入增长率达340%。
而根据迟福林的计划,城乡人均收入也将在“十二五”翻一番,年均增长不低于15%;同时,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从约60%提高到70%左右,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2007年的39.7%提高到50%左右。
与此类似的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本刊专访时亦认为,“从‘十二五’规划来看,不仅要包括经济发展的指标,也要包括收入增长的指标”,并且“定期考核”。
采访中,权威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工薪阶层的工资水平未随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社会财富向政府和企业倾斜,不仅不利于扩大内需和发展方式转变,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掉队”的居民收入
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工资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却越来越小。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告诉本刊记者,从收入法核算的GDP来看,2000年,劳动者的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为51.4%,而在2007年,这一数字已下降至39.7%。
他指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了物化的成本和折旧以外,其余的增加值可分为两部分,其一为劳动者收入,其二为企业利润。因此,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的下降,可以称之为“利润蚕食工资”。也正基于此,常修泽认为,所谓的收入分配不合理,最重要、深层次的问题就在于初次分配。
“如果初次分配出了毛病,整个社会层面应该通过收入再分配来矫正和调整。”常修泽认为,进入二次分配时,已经不仅仅是劳动者收入,而是居民收入。此时,需要调节的是居民收入、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三者之间的关系。
他通过数据分析,2000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为65.5%,接近2/3;而到了2007年,这一数字为57.5%,下降了8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一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
“二次分配没有朝着有利的方向去矫正和调节初次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反而向一个不好的方向去‘矫正’。”常修泽说。
结合国内外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告诉本刊记者,和国际通行水平相比,我国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也非常低。
他介绍,总体来看,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60%~70%,个别发达国家甚至达到70%以上,如美国就达到了74%左右。
因此苏海南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势头,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居民个人的收入为代价获得的。他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早是农业支援工业,工农剪刀差,牺牲一部分农民的利益;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但是居民收入水平并没有相应地“水涨船高”。
常修泽认为,长期以来,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换个角度来看,“劳动力成本低廉的背后,是中国广大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被压抑了,被低估了”。从人权和人本的角度来说,这反映的是劳权的弱化与劣势。
他强调,最近一些城市出现的“用工荒”、“招工难”即与此有莫大关联。长此以往,不仅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也会使中国经济发展缺乏持久的后劲;从社会层面来说,问题就更值得关注,“它使我们社会内部的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扩大,并越来越难以缓解”。
收入增长“卡”在何处
多位受访专家着重向本刊分析了城市居民收入增长若干“卡脖子”因素。
一是对收入增长的研究不足。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表示,当前,对于居民收入占比下降这一点已形成共识,但是,对于如何调整收入的研究则相对缺乏。
首先,提高居民个人收入占比的同时,政府和企业具体分别该下降多少,研究尚不充分。其次,就政府而言,中央收入下降多一点,还是地方收入下降多一点,研究也不够;而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又各有不同,如何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都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二是来自政府和企业的阻力。常修泽认为,近年来,收入分配主要向三个方面倾斜,向资方倾斜,即向企业的利润倾斜、向政府倾斜、向垄断行业倾斜。在此之中,他认为,“来自政府的阻力可能是最大的”。原因在于,在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既是责无旁贷的重要推手,又是需要被改革的一个方面。他举例说,在当前分配格局的现实下,从2000年~2007年,政府储蓄率由2.6%上升至10.8%。
苏海南补充说,当前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大政方针比较明确,正大力改善民生,“各级地方政府在不同程度上有自己的小利益,怎么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使整个政府队伍去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当前需要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企业来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副部长贡森表示,近年来,企业储蓄之所以偏高,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不愿意分红。他表示,不仅是国有企业,一些上市公司也不愿分红,从而导致工薪阶层工资收入增长缓慢。而在初次分配中,政府所能发挥的作用又相对有限。
三是作为劳动者代表的工会,在利益博弈中发挥的作用过小。常修泽认为,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应该构建一种“金三角”的关系。其中,政府制定工资制度,包括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和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增长机制。在此基础上,具体到职工在某个企业应该拿多少钱,政府则无权干预,交由资方和劳方协商。
常修泽认为,当前的问题在于,本应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在现实中往往力量过于弱小。因此,如何让工会成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言人,涉及到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
提高收入的几种思路
根据中央要求,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当前提高城市居民收入可从以下四个角度入手。
其一,要有统筹考虑和收入增长规划。
许善达指出,近年来,我国对提高居民收入增长方面采取了不少办法,但却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个办法不行立刻就换另一个,缺乏经验总结,从而导致效果不明显;二是缺乏统筹考虑,当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不同阶层之间、当前和长远之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
因此许善达认为,关键不在于提出某一条政策,而是制定长远的规划。他说,当前我国对GDP看得过重,但是对于提高收入则没有固定的指标,从而导致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但是却缺乏执行力。
“提高居民收入的政策,应该从分散的政策,转向总体的设计,希望能够在‘十二五’规划中作出一个基调的调整。”许善达说。
其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许善达说,在发达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为平均工资的40%,而我国才略高于20%,最低工资标准比较低。他表示,当前我国提高职工收入还有较大余地。
“增长多少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工资要与之相适应。”许善达指出,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还要有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其三,建立更加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向本刊记者表示,相关的劳动人事部门应该发布行业人工成本和平均工资水平,为企业协商提供参考。他说:“工人要提高工资,老板不给提高,这个标准就需要由劳动人事部门发布的标准来提供工资协商依据。”
由于雇主和企业的非正常强势,职工和企业工会往往处于谈判的弱势。对此,专家指出,应该强化行业集体协商制度,绕开弱势的企业工会,直接从行业工会入手,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实质性推动集体协商制度。
其四,实行综合性个人所得税。
郑新立介绍道,目前发达国家通行的方式是,将所有收入加在一起,扣除家庭必要的生活开支,来确定纳税的所得额。当前,中国还缺乏综合性所得税。他说,“这种税制有利于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减轻负担”。
(据《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