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雍容华贵,历史上几度被尊为国花,20世纪90年代,全国国花评选的多项方案中,牡丹均被推为国花,在国家的重大活动中都以国花的形象展现。为了进一步展示国花牡丹的亮丽风采和牡丹文化的深厚内涵,展现摄影艺术的无限魅力,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全国牡丹摄影艺术大展。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征稿主题
遵循主题鲜明、风格独特、形式多样的原则,从不同视角展现牡丹从含苞待放到花落英英的生命哲理;全面反映牡丹品格的无穷魅力。着重展示牡丹雍容华贵、国色天香的文化精髓;展示牡丹花与叶、花与枝、花与景、花与人的自然之美与和谐之美;使牡丹九大色系和多彩品种的亮丽风采得到充分彰显。
三、截稿时间
2010年8月31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征集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2万元
金质收藏作品 3幅 稿酬各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12幅 稿酬各2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20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 150幅 稿酬各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所有入展作品均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参考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获取稿酬者自行缴纳。
五、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算一幅,每组限6张(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接,标明序号)。作品请勿装裱。
2.网络投稿作品要求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不低于600像素,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便于联络,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所有投稿作品须在背面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5.作品入展后,组委会将根据需要调部分作品的电子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向组委会提交。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8.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七、投稿渠道
纸质作品投稿地址:
1.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数码商城四楼中国摄影报活动部全国牡丹摄影大展办公室收 邮编:100062
电话:(010)65256993 传真:(010)65251662
联系人:张晓娄 文铁军
2.河南省洛阳市南昌路天泽大厦1204房间全国牡丹摄影大展办公室
邮编:471003
电话:(0379)64618630
联系人:黄艺鹏
QQ号码: 1374868385 516036077
网络作品投稿邮箱:1374868385@qq.com
作品表(可复印)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所属摄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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