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张赛花)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认真审议了《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关于出台更优惠政策,加快三产服务业发展的议案》的调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对上述两项议案的决议。决议要求市政府强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早日完成我市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和环城路的建设目标,努力构建快速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市政府要把三产服务业发展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尽快编制出专项规划;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使其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上述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制定《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洛阳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两项议案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鉴于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修订了《消防法》,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已颁布消防方面的行政法规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省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河南省消防条例》,上述法律法规可以满足我市消防安全需要,我市再制定消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空间十分有限。因此,会议决定,暂不将两项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计划,将两项议案改作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研究办理,由市政府在适当时候修订《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详见今日第二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白志刚、黄元元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副市长刘志会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