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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成下个富裕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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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谁会成下个富裕群体
——中国“共富”的理想追求与现实图景
  30年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分配实行平均主义,称得上富裕群体的很少,基本上是“共同贫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推动改革的时代强音。

  如今,“先富”政策效应已经充分显现,我国富裕群体逐渐壮大,财富正逐年增加,但富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社会贫富差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现在的12.66:1,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96,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我们不禁要问:“共同富裕”难道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吗?

  5月5日最新出版的《人民论坛》约请了有关知名专家深入剖析中国先富群体形成的历史轨迹和发展趋势、社会分配制度改革调整的方向、未来中国“共富”路线图如何绘就等,并通过网络调查、记者问卷调查等方式,征集了13298名公众对“富裕”的理解以及造就更多的后富群体的路径与方法的探讨。

  A

  富裕的标准

  是什么

  56.5%的受调查者认为“有房,有车,有闲钱,有保障”才属于富裕。

  46.7%的受调查者认为“年收入15万元以上,有一定数量财产性收入”才属于富裕。

  38.7%的人认为“年收入7万元以上,看得起病、买得起房、上得起学,不为生计发愁”才是富裕。

  B

  下一个

  富裕群体是谁

  “具有市场头脑,深谙经营之道的人”

  (占总51.8%)

  “‘富二代’、‘官二代’等特殊人群”

  (占总46.8%)

  “高学历人士”

  (占总43.5%)

 C

  社会分配改革的

  最大期待

  “推动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

  (占总65.4%)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占总59.7%)

  “国家财政分配更多用于民生领域”

  (占总56.3%)

  1

  中国的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方式是世界上最独特的案例,具有中国特色。

  中国先富群体的

  成长轨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至少出现了七种致富的类型:

  政策致富

  政策致富是一般规律,好的大政策使大多数人致富,行业性的、部门性的、地区性的好政策使部分人致富,这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如此。

  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政策好政策使中国不断走向国富民强。改革开放之后,经济政策逐步放开,东南沿海的经济特区涌现了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深圳、珠海、厦门等特区的出现,使沿海地区出现了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波致富热潮,许多人纷纷下海经商,其中很多人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实业致富

  实业致富主要是指靠办企业、出产品致富。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计划因素从绝大部分领域逐步退出,民营资本得以进入民生行业、轻工业、服务业等。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东南沿海地区的家族(家庭)企业属典型的实业致富,他们生产鞋子、袜子、罐头、衬衫等民生必需品和打火机、手电筒、缝纫机、家电、塑料等家用轻工产品。当时的消费市场特征是:由于物质生活水平和购买力低,消费者只在乎“有”,较少要求“好”,使得这一批企业主迅速致富。

  投资致富

  改革开放初期,老百姓只能购买政府债券或银行储蓄,投资渠道狭窄。随着经济发展,金融债券的投资渠道被拓宽。

  例如股市。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使一批人首先成为富翁。

  又如房地产市场。进入新世纪以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和二线城市房价出现普涨、暴涨,涨得连房地产老板都不敢相信。2006年~2009年的胡润排行榜中,房地产行业成为最大的赢家。很多中国的大企业也把房地产作为副业来经营。

  资源致富

  资源即是财富,谁掌控了资源,并把资源变为资本就可以使自己变得很富有。一个地方是如此,一个人也是如此。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讲的也是这个道理。于是,占有资源、掠夺资源、整合资源就成为市场经济中谋求致富的一幕大戏。山西煤老板就是靠煤炭资源致富的一批暴富者的代名词。

  中介代理

  中介代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细分的结果。

  中介代理者中,中层经理以上者的收入都非常高,达到年薪几十万、上百万的量级。这是新兴的财富群体,高收入中介代理者中有文化经纪人,他们是在演出、出版、影视、娱乐、美术、文物等文化市场上为供求双方充当媒介而收取佣金的经纪人。此外,还有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工作的人,他们都有可观的收入,是先富人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创造力大小的重要标志,与财富创造和先富群体的崛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2006年中国专利申请量超过了德国,成为世界第五大专利申请大国。中国的知识产权市场也开始逐步发育和完善,使得智力成果的价值能够顺畅通过市场获得价值体现,知识产权所有者(学者、教授、艺人、作家、技术人员等)也因此可以获得可观的财富,并借此迈入富裕阶层。如2009年中国作家排行榜中,第一名郑渊洁2000万元,第二名郭敬明1700万元。明星、艺术家们的收入更高,成为“天之骄子”。他们的高收入与中国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息息相关。

  违规违法致富

  从计划到市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设计出一套完整的制度,需要一个过程。有的人就利用这个过程中制度的不完善捞取好处。

  如利用“双轨制”致富。一些商品是计划定价,一些商品是市场定价,而市场定价是高于计划定价的,这就导致很多人通过各种关系,倒卖产品和批文,迅速致富。有的靠走私货物致富,包括从国外走私进来汽车、摩托车、原油等。还有的靠坑蒙拐骗致富(如传销),靠贩毒贩卖文物致富,靠污染环境致富,靠行贿受贿致富……市场经济是一个大染缸,如果调控不好,就会出现各种违规违法致富的现象。

  2

  无论在什么阶段,只有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过上相对体面而有尊严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了,这才可以作为共同富裕的价值体现或判断依据。

  共同富裕难题在哪

  改革开放30多年了,如今富裕群体的规模和财富积累是早期“先富者”难以望其项背的,“富二代”、“贫富差距扩大”等新的词汇日益流行。与其说在群体或阶层意义上讲“带”,还不如说让富裕阶层帮助贫穷者脱贫或者变得富有,但这恐怕是不可能的,因为太过道德伦理色彩。虽然我们看到不少富人行善,但这基本属于社会救济范畴,既不可能使穷人变富,也缺乏持续性机制。

  因此,今天我们应该跳出群体或阶层意义上的“带富”问题,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抑制或缩小贫富差距扩大而走向共同富裕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这个问题不可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借口”拖延了。

  首先是权力资本化问题。应该说,权力介入市场在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调节机制的初期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这种介入,市场机制的自然生长是困难的。但权力本身也存在成为一种“资源”参与市场分配的可能,一旦条件成熟,这种可能就会变成现实。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产品“双轨”价差牟利,到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人们不难观察到权力参与市场分配的演进轨迹。问题的实质在于,权力作为个人或群体的资源参与分配,本质上是对社会财富的瓜分,它在形成少数“暴富”阶层的同时,侵犯了他人创造社会财富的收益。

  其次是劳工保护问题。一系列研究表明,我国劳动报酬率(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自1998年以来持续下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资之间的谈判机制,特别是工会力量还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再者是市场公平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根据市场需求自由进入或退出供给领域,这样才能实现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角度看,资源进出是否顺畅,直接对社会成员创业、就业、收入增长等一系列环节构成影响。

  最后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政策问题。我国是一个经过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旧体制的演变与新体制的形成和完善是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其间难免会出现所谓“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如行政性垄断、社会保障与福利、税赋轻重与公平等,这些方面的政策对收入分配格局也构成深刻影响。

  共同富裕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或取向,不应该以国别来定义。这里的“共同”至少指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至于什么样的水平标志富裕则与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这不应该有什么国别差异。我们认为无论在什么阶段,只有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过上相对体面而有尊严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了,这才可以作为共同富裕的价值体现或判断依据。共同富裕不是指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绝对无差别或拥有等量的财富,而是指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处于大体相当的富裕水平,相对差别在社会可接受范围。共同富裕也不是指在某一时点社会成员同时达到某种富裕水平。作为一种动态理念,它应包括致富机会的均等,即“时间可先后,机会要均等”。没有机会均等,恐怕不少人会长期处于“被平均”或“被富裕”的状态,收入与财富差距悬殊的现象就难以改变。同时,机会均等也是社会保持活力与和谐、共同富裕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

  共富的难题在哪?关键在于体制改革。体制不改革,好多政策不仅难以出台,而且执行起来也会发生扭曲。这是当前最大的难题。

  3

  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改革,是一场涉及不同社会阶层利益分配格局的异常复杂的改革,只有多管齐下,立体型推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勾画“共富”路线图:

  立体推进分配改革

  立体推进分配改革,具体说来,主要包括:

  初次分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已成为制约普通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最大障碍。有效就业是增加劳动报酬的前提。要千方百计增加“饭碗”,开拓新的就业领域。

  2010年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失业人数有可能突破1000万大关,这是现实。因此,政府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中应当考虑社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旅游业和社会服务业带动就业,同时给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松绑。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就业质量的同时,还应以“工资、社会保险、职业福利三位一体的薪酬体系”来替代目前单纯的工资甚至是最低工资机制,在逐渐提高劳动者即期工资的同时,通过社会保险与职业福利机制来增加其预期收益,将是十分理性的调整方案。

  第二次分配问题即财政分配问题。我们现行的财政支出结构应作出重大调整,需要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即从经济建设财政、政绩工程财政、吃饭财政真正转向以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为目标的公共财政。

  加快二次分配改革的着力点,一是压缩行政开支,杜绝政绩工程,减少直接的经济建设投资,打造效率政府、效能政府,这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二是强化社保再分配功能。2009年中央政府投向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为2906亿元,增长16.6%,这是首次投向社会保障的资金大幅度超过财政收入增长,是前所未有的,它的实现也表明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三是需要改革税收制度。充分发挥所得税再分配功能,首先要调高高收入者的累进所得税率,其次要减少所得税的累进层级,并加大各层级之间的级差。目前,垄断行业不仅工资很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也很高,企业年金也大都建立了。有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加起来超过工资收入,很不合理。以前,高公积金和高企业年金都免征个税,尽管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在现阶段无疑对低收入群体来说不公平,因为低收入群体往往不能参加,也就不能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因此,与收入相关的税制需要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三次分配。国家应尽快创造便利条件,确立相应的财政与优惠税制,引导第三次分配,扶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快速发展。第三次分配,通过慈善的方式让富人把钱捐献出来,这不仅可以缓解贫富差距,同时也是对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进一步调节的有益补充,是社会关系尤其是阶层关系的良好的润滑剂。比尔·盖茨捐了250多亿美元,并且多次表示只留1%给下一代,99%都要捐出来。而我们国家只见创造财富的英雄,很少见承担社会责任的英雄。

  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放手发展慈善公益机构,并通过这些组织去募集社会资源,提供款物与服务援助,进而兴办各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慈善公益福利事业;另一方面,尽快试行社会与个人捐献慈善公益事业全额免税优惠政策,同时对慈善公益组织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

  (《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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