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送女高考后被砸身亡
母与亲人瞒女儿
6月7号,高考第一天。黄涛请了个假送女儿黄佳燕去考场,他和女儿约好了,考完后会来接她回家,还要为她包饺子。黄涛在去买菜的途中,天降钢管,不幸当场遇难。爱人冉红霞抚摸着丈夫冰凉的遗体,哭得死去活来,可女儿还在高考,女儿还需要疼她爱她的父亲。她抹干眼泪,离开了躺在现场的丈夫,努力装出平静的表情,去校门口接走出考场的女儿……
爸爸在家里的小黑板上画了一个笑脸
黄佳燕今年18岁,是涪陵区实验中学的高三学生,44岁的爸爸黄涛是涪陵区电信局的中干,妈妈冉红霞也是电信局的职工,为了好好陪伴佳燕高考,黄涛和冉红霞特意请了工休假。佳燕是个懂事的孩子。高考前的一个晚上,很少喝酒的黄涛在外面参加完一个推不掉的应酬,满身酒气回到了家里,女儿佳燕心疼得掉眼泪,竟然拨通了爸爸同事的电话:“叔叔,你为什么要让我爸爸喝醉?明明晓得我马上要高考了,爸爸要照顾我。”高考前几天,爸爸为了给女儿减压,还在家里的小黑板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平静对待一切!下面还画了一个胜利的笑脸。在书桌后面的墙上,佳燕写着自己的高考目标“浙大”,上面还写一句英文:Love
makes me strong(编者注:意为爱让我坚强)。爸爸考前曾给女儿许诺,不管女儿考得怎样,考完后,都会抽空陪女儿去外地旅游。
“等你考完了,爸爸来接你,中午给你包饺子”
6月7日早上,爸妈很早准备了佳燕爱吃的海带排骨汤、咸鸭蛋、粽子和夹心馒头。吃过早饭后,黄涛和冉红霞开车送女儿到涪陵5中去考试。黄涛送女儿进考场时,还和佳燕有个约定:“好好考试,等你考完了,爸爸来接你,中午给你包饺子!”佳燕回头,向爸爸报以一个会心的笑。随后,黄涛和妻子返回了新苑小区,将车子停在小区停车场后,连家都没有回就准备去给女儿买饺子皮和黄蜡丁。夫妻俩知道,女儿喜欢吃饺子和麻辣黄辣丁。夫妻俩商议着,到四环路市场去买新鲜的,为女儿做一顿丰盛的午餐。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显示:黄涛所在小区停车场比太极大道要低许多,黄涛夫妻要通过几十级台阶,才能走到太极大道上。黄涛走在右边,妻子走在左边,夫妻缓缓迈上了台阶,往太极大道走。在上台阶时,黄涛还将双手背在身后,妻子边走边翻皮包,像是在准备买菜的钱。当夫妻俩走到台阶上的第二个平台时,一根钢管突然飞来,砸在黄涛身上,黄涛当即倒地,滚落了10级台阶后,躺在了地上。冉红霞慌了,跪在丈夫的身边,摇着丈夫,双手紧紧抓自己的头。
“不要给我打电话,也不要来看我,佳燕容易怀疑”
冉红霞应该是最难熬的。一方面,作为黄涛的妻子,丈夫刚刚还和自己说说笑笑、谈论着女儿考试情况,人一下子没了,对于她来说,要承受多大的悲痛。另一方面,冉红霞也是一位母亲。她知道,正在考场里答题的女儿,正等着父母去接她,等着中午回家吃爸爸为她准备好的饺子和黄辣丁。如果女儿见不到爸爸,女儿会怎样?经过激烈的痛苦煎熬后,冉红霞做出一个令人感动的决定,当天上午快11点的时候,她抹干眼泪,悄然坐车去考场外等候高考出来的女儿。临走时,冉红霞还特意叮嘱安慰她的亲人:“不要给我打电话,也不要来看我,佳燕容易怀疑。”
女儿哭着埋怨:“爸爸不守信用”
“姐姐很坚强,擦干眼泪去接娃儿,内心在滴血,还要装出笑脸!”冉红霞的妹妹冉沿红说。中午第一科考完后,冉红霞努力装出笑容,在校门口接到女儿。“爸爸怎么没有来?”佳燕没有看到爸爸,问妈妈。冉红霞把事先编好的谎言轻松地告诉女儿:爸爸接到单位临时通知,出差了,要到外地去封闭培训两天。佳燕一听,哭了。“爸爸不守信用,爸爸一直很重视我的学习,这么重要的时候,又出差去了,他不是请了工休假了吗?为什么单位还要派他去培训?”佳燕还嚷着要给爸爸单位的领导打电话:“领导的女儿就不高考吗,他们为什么要派爸爸去出差?我要问他们!”冉红霞强忍悲痛,假装拨通了电话又挂了,说电话打不通,总算骗过了女儿。随后,冉红霞将女儿接到学校附近一个宾馆。佳燕又问:“为什么不回家?”妈妈平静地说:“那边有建筑工地施工,很吵闹,再说,今天那边停水停气了,做不了饭!”由于冉红霞努力装出平静的表情,总算暂时骗过了女儿。
送完女儿,她又回到冰冷的丈夫身边
7号中午,冉红霞在宾馆陪女儿吃过午饭后,又把女儿送到了考场。目睹女儿走进考场后,冉红霞背过身,再也控制不住悲痛,泪水夺眶而出。当天下午2点过,冉红霞又回到了事发现场,冰凉的丈夫仍躺在这里,她尽到了作母亲的责任后,又要回到现场,尽一个作妻子的职责。下午3点钟,妹妹冉沿红见到了姐姐冉红霞。她流着泪劝姐姐:“二姐,现在你没有时间悲伤,你面对的是佳燕和姐夫两个人,你一定要坚强!”冉红霞平静地点点头。但她知道,“二姐其实心里在滴血!”下午快5点的时候,冉红霞在现场看着丈夫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时,她又擦干眼泪,悄然离开了这里。几分钟后,她又以平静的面容,出现在涪陵5中等候高考学子的家长人群之中。
“爸爸”发来短信:幺儿,爸爸需要封闭培训两天,对不起
黄涛的双胞胎哥哥黄波本来当天要去外地出差,弟弟黄涛出事后,他退掉了机票。当天上午,黄波就准备用弟弟黄涛的手机,以弟弟的口吻给佳燕发条短信,向佳燕说明要去出差,请佳燕原谅,把试考好。不过,黄波也很矛盾。“我当时又不敢发,怕发过去之后,佳燕打过来,如果她打过来,听得出来我的声音,万一她要喊她爸爸接电话,我该怎么办?”当天下午,黄波为了配合弟媳冉红霞一起瞒着佳燕,还是用弟弟黄涛的手机,以黄涛的口吻给佳燕发了一条短信:幺儿,爸爸需要封闭培训两天,对不起,不能陪你,祝你考试成功,加油!
母亲躲在被窝流泪,“看着女儿睡着了,我多么孤单”
帮着冉红霞圆这个善意谎言的不只有黄涛的亲属,还有佳燕的老师和同学。佳燕同一个年级的班主任刘老师告诉我们,当天上午,佳燕所在的涪陵实验中学就晓得了四环路砸死了一个人。当老师们知道死者的女儿就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并且正在高考时,大家都不再议论这个事,怕万一传到佳燕耳朵里。学校老师还特意通知学生,不要传这件事,以免让佳燕知道。6月7日晚上,佳燕所在的高三10班本来全体同学要到学校进行晚自习,老师要讲次日的考试注意事项。但老师和佳燕的妈妈考虑到,如果佳燕上晚自习,很容易从同学那里察觉到异样。商量后,决定再编一个善意的谎言。班主任老师陈正亮亲自给佳燕打电话,说为了让考生们休息好,取消了晚自习。
当天晚上,陈老师还专门陪佳燕领了书,然后跑到宾馆。当时,一见到陈老师,佳燕就给老师抱怨:“爸爸不守信用,答应了陪我高考,又出差去了!”6月7日晚上,妈妈一直陪同在佳燕身边。不过晚上8点过,佳燕突然说,“妈妈,我感觉我感冒了,想去买点药!”冉红霞慌了,因为她担心女儿出去后,听到街头上议论爸爸的事情。她迅速镇定下来,决定一同陪女儿去买药。不过,在药店门口,妈妈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几个居民在议论,说环城路有个家长送娃儿高考回来被砸死了。“妈妈,你晓不晓得这个事情?”冉红霞一听,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她努力控制情绪,平静地说:“不晓得,可能不是我们那边那条线的事情!”佳燕没有再问。妈妈查觉,女儿的情绪已经发生了变化。
回到宾馆房间后,佳燕突然说,“妈妈,我一点心情都没有了,我想复读。”妈妈只得平静地说:“复读就复读吧,但明天的两科还是要考好。”佳燕再也看不进书了,她想上网。妈妈又紧张起来,因为她担心女儿从网上知道实情。妈妈急中生智,搬出了班主任陈老师。“陈老师说过,考前不能上网。”佳燕听后,没有坚持。佳燕又打开了电视。事后,妈妈告诉我们,那一刻,她异常紧张,她不抢女儿的摇控板,只得盯到屏幕,生怕女儿看到本地新闻台。佳燕的情绪开始了变化,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换了几个台之后,又跑到另一个地方打开电视。妈妈一直紧随其后。突然,佳燕问妈妈:“你为什么跟着我?你怕我自杀吗?”
晚上10点过,妈妈终于将佳燕劝上了床入睡。妈妈和佳燕睡在一张床上,妈妈担心女儿睡不着,一直保持着一个睡姿躺着。“我不敢动,怕女儿睡不着。”过了许久,妈妈认为佳燕睡着了,悄悄起身,另外拿了一床被子。她静静地躺在床上,悄悄地转过身去,背对女儿,眼泪打湿了床单。那一夜,冉红霞一夜未眠,躺在被窝里的她,丈夫和女儿在她的脑子里轮流出现。事后,冉红霞告诉我们,“你们不知道,看着女儿睡着了,我是多么的孤单!”
妈妈内心的挣扎:女儿能不能面对失去父亲
昨天早上8点过,冉红霞像前天一样,装出笑脸将佳燕送到了考场。女儿走进考场那一刻,她也不忘鼓励:好好考,妈妈来接你!随后,冉红霞又来到了殡仪馆。在殡仪馆的门口,冉红霞看到了丈夫的双胞胎哥哥黄波,一下子失声痛哭起来。“黄涛没有死,你们骗我!”搀扶她的同事小刘事后告诉我们,“冉姐在女儿那里装笑脸,一到殡仪馆,人都瘫了,精神都恍惚了,她一看到双胞胎的黄波,就想到了丈夫啊!”同事们不敢让冉红霞去看冰棺中的丈夫,扶着她到园子里散步。在园子里,在女儿面前强装笑脸的冉红霞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悲痛,“说实话,昨天一天,我都不晓得我是怎么挺过来的!”
在园子里,冉红霞接到了佳燕老师的电话,老师建议,等下午外语考过后,不能再隐瞒佳燕了。冉红霞说:“女儿才18岁,她怎么承受得了失去父亲呀!”快到中午11点了,冉红霞又想去看一眼丈夫的遗容。同事小刘劝说:“冉姐,你现在还不能看,再坚持一下,你还要去接女儿。”听到这里,冉红霞止住了泪水。坐同事的车子,又赶往考场。
“爸爸,爸爸,你说了来接我,你怎么走了……”
昨天下午快5点钟的时候,经过痛苦的煎熬,冉红霞决定,等女儿下午英语考完了,她要亲自去接女儿,把爸爸不幸去世的消息亲口告诉女儿。“二姐,下午你不要去,我们去接佳燕就行了!”三妹冉沿红担心,佳燕知道事情真相后,母女两人都会受不了。不过冉红霞却拒绝了妹妹的好意,她坚持要亲自去接女儿。“我要去接女儿,这两天,我一看到女儿就强装笑脸,就有了精神!”
下午5点过,佳燕的英语考完了。当佳燕被妈妈接上车后,她看到车上有一车人。佳燕问:“我只想要你们说一句真话!”冉红燕一把把女儿抱进怀里,“佳燕,妈妈带你去看爸爸!”佳燕“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撕碎了在场众人的心……
下午6点过,佳燕来到爸爸的灵柩前,长跪不起,“爸爸,爸爸,你说了来接我,你怎么走了,佳燕来了,你醒醒……”三姨给她递上一张纸巾,她没接,双手掩面痛哭。偌大的灵堂静了下来,人群中有抽泣声。半晌,黄波走到侄女身边,想劝佳燕去休息,佳燕一把推开:放开我!我要爸爸!随后又瘫在地上。佳燕终于被劝到了沙发上。悲伤中的她突然喊:妈妈!妈妈!
佳燕说当天晚上就有预感,但不想让妈妈难过
在去殡仪馆的路上,佳燕告诉我们,其实,7号晚上她就预感到爸爸出事了,但她看到妈妈的笑脸,不忍心逼妈妈说出真相。在殡仪馆,冉红霞把妹妹叫过来叮嘱道:“一定要告诉佳燕,爸爸走了,要为妈妈坚强一些!”说完这句话,她不敢看女儿,转过身去,悄悄抹泪。
监控录像拍到 有人扔掉了砸人钢管
事发地位于涪陵太极大道在建的龙湾南湖楼盘与太康医院之间的人行通道。监控录像在8点49分48秒(该监控录像的时间比实际时间晚了约15钟表)拍到,黄涛被砸倒后,现场出现了一个男子,他拿起电话,一边仰头看旁边的在建楼盘,一边说着什么。随后,男子在现场转了转,没有安慰蹲在地上呼喊丈夫的冉红霞,而是将砸人的钢管捡起,向梯坎下的工地扔去。事后旁边的居民说,巡警随后没有找到这个罪证。
记者手记》请尊重一个母亲的心愿:给孩子多点鼓励,少点打扰
这是一条心酸的新闻,但该不该抢发报道,该如何报道,我们很难抉择。
按照新闻规律,我们本该在6月8日报道。但是,了解到这个事件发生后的细节和心酸后,我们和大多数在场媒体的记者们心照不宣,达成了默契:报道暂时缓一缓。因为我们知道,父亲的突然离去,对于一个参加高考的学生,是怎样的灾难。令家人温暖的是,这起不幸发生后,亲人、同学、老师和社会各界都在撒这个善意的谎言,涪陵当地论坛临时删除了帖子,唯恐对佳燕第二天的考试,造成哪怕一丝影响。昨天,佳燕的高考结束了,瞒了两天的妈妈终于将真相告诉了孩子。但是,失去亲人的痛苦,对于佳燕和冉红霞来说,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弥合。
冉红霞一再说,佳燕还要重新面对生活,希望外界多给孩子一点鼓励,少一些打扰。(据腾讯网)
新三国称诸葛亮躬耕在襄阳
南阳网友怒砸电视
[导读]关于诸葛亮躬耕地,襄阳与南阳已经争了上千年。而新近热播的电视剧新《三国》又在这个问题上点了一把火,因将躬耕地“搬”到了襄阳而引起南阳的强烈不满。
5月29日,南阳30名小学生在卧龙岗前齐诵《出师表》,抗议新《三国》。
■二月河受访谈看法
■南阳诸葛亮研究会称或诉诸法律“维权”
关于诸葛亮躬耕地,襄阳与南阳已经争了上千年。而新近热播的电视剧新《三国》又在这个问题上点了一把火,因将躬耕地“搬”到了襄阳而引起南阳的强烈不满。日前,著名作家二月河、周同宾,南阳诸葛亮研究会副会长张晓刚等人就此话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新《三国》“偏向”襄阳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新《三国》,引起了诸葛亮躬耕地——南阳百姓的热切关注。可是最近,南阳人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特别是新《三国》第32集里的一场戏,把躬耕于南阳的诸葛亮说成是居住襄阳隆中,把卧龙先生隐居的南阳卧龙岗也搬迁到了襄阳。”6月6日,南阳诸葛亮研究会副会长张晓刚向记者述说了他的不解和愤怒,“简直是胡编乱造,新《三国》咋能这样不严肃呢?”
记者注意到,新《三国》第32集有一场戏,徐庶向刘备举荐诸葛亮时说:“襄阳城外三十里,有一片山野名叫隆中,住着一位当代奇才……此人姓诸葛,字孔明,因为住于卧龙岗上,所以又号卧龙先生。”
张晓刚说:“新《三国》依据的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这场戏在《三国演义》里属于第三十六回,即《玄德用计袭樊城
元直走马荐诸葛》。罗贯中在此处已明确提到了诸葛亮与襄阳、南阳之间的关系。”
《三国演义》中,徐庶对刘备推荐诸葛亮时说:“此人乃琅琊阳都人,复姓诸葛,名亮,字孔明,乃汉司隶校尉诸葛丰之后。其父名珪,字子贡,为泰山郡丞,早卒;亮从其叔玄。玄与荆州刘景升有旧,因往依之,遂家于襄阳。后玄卒,亮与弟诸葛均躬耕于南阳。尝好为《梁父吟》。所居之地有一岗,名卧龙岗,因自号为卧龙先生。此人乃绝代奇才,使君急宜枉驾见之。若此人肯相辅佐,何愁天下不定乎!”
《三国演义》还写了刘备的反应:“引众将回至新野,便具厚币,同关、张前去南阳请孔明。”同时,还写了后人赞徐庶走马荐诸葛所写的一首诗:“痛恨高贤不再逢,临岐泣别两情浓。片言却似春雷震,能使南阳起卧龙。”
张晓刚认为,客观地讲,《三国演义》既写了诸葛亮曾经居住于襄阳,又写了诸葛亮躬耕于南阳卧龙岗。写了徐庶与刘备道别于南阳新野之后,经过南阳卧龙岗见到诸葛亮之后,又继续前行至许昌。而这样,也符合由新野去许昌时途经南阳这一地理实际。因此,新《三国》在此不提诸葛亮躬耕南阳,并将诸葛亮躬耕地——南阳卧龙岗硬搬到了湖北襄阳,违背了原著。张晓刚还说,根据历史记载,三国时,襄阳是一个很小的县,当时更没有隆中这个地名。隆中当时叫“阿头山”,新《三国》中徐庶说襄阳城外三十里,有一片山野名叫隆中,简直成了一句极其“穿帮”的笑话。
南阳网友卧龙岗前砸掉电视机
新《三国》将诸葛亮躬耕地搬到襄阳的剧情,引起了南阳人的强烈不满。电视剧播出后,不断有网友和当地学生到南阳卧龙岗武侯祠前聚会,他们一起诵读“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一起声讨新《三国》篡改历史。
5月29日上午8点,南阳数百网友还在卧龙岗山门前的“千古人龙”牌坊下,拉起条幅,30名小学生齐声诵读前《出师表》,游人与市民签名声援。活动的最后,几名网友还抬出一台电视机当场砸毁,以示对新《三国》的抗议。
参与活动的网民“二月公子”对记者说,诸葛亮躬耕地就在南阳,毋庸置疑,现在网友们反对的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话题“编造历史”,以争议获取收视率和经济效益。
“二月公子”说,诸葛亮所撰前《出师表》、《黄陵庙记》中一再自述“躬耕于南阳”、“躬耕南阳之庙,遂蒙刘氏顾草庐”,民间也自古流传“南阳诸葛亮,稳坐中军帐”、“南阳有个诸葛亮”、“三顾茅庐”等谚语和成语,清晰表明诸葛亮躬耕地在今河南南阳,躬耕地有“草庐”。
许多网民表示,保卫“诸葛亮躬耕地”并非意气之争,而是正本清源、捍卫历史真相的行动,是避免伪学说贻害后人的举动。“奉劝一些文化商人和投机贩子,不要为了利益出卖祖宗,做历史的罪人。”
网民的行动也遭到了外地网民的质疑:“名人故里争就争了,为何还拉上小学生当道具?”因为,外地一些网民看到,南阳一些小学生也去签名“抗议”,参加到了抗议新《三国》的行列。
对此,网民“卧龙达人”称:“导演和编剧用这种‘烂片’误导我们的下一代,你说和孩子无关吗?南阳是诸葛躬耕地,所以我们不需要和谁争。我们只是在教育我们的孩子要从小学历史,明是非,诚信做人,懂得尊重历史!”
一位网民还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发帖说:“南阳不是要投巨资打造卧龙岗文化吗?现在播出的新《三国》会向公众传达错误的信息,这将给南阳的卧龙岗改造和文化建设造成巨大的冲击!如果外地人都认为三顾茅庐发生在襄樊,那我们的卧龙岗开发还有什么意义?”
还有网民发帖,要求“高希希回家学历史”、“高希希和朱苏进来南阳卧龙岗为历史谢罪”。高希希,系新《三国》导演,朱苏进为编剧。
网上调查三地之争南阳领先
5月18日,某网刊登文章《诸葛亮故里之争:襄樊南阳上下PK数百年》。文章称:“围绕诸葛亮故里、故居、躬耕地的现代经济故事的演绎,也如八阵图一般,扑朔迷离,异象环生,具体涉及河南南阳、湖北襄樊(古襄阳所在地)和山东临沂三地。而且,此乃名人故里之争中唯一一桩持续数百年的历史旧案,从大清国一直到现在,三地越争越复杂微妙,旁观者越看越疑惑丛生。”
紧跟文章的是网上的一项调查:您认可的诸葛亮故里是在哪座城市?
5月19日,该网刊发调查进度一文《过半网友认为河南南阳才是诸葛亮故里
远超襄樊和临沂》,称截至5月19日17时33分,共有9969份投票,58%的网友选择了现今的河南南阳是诸葛亮故里,票数远远超过湖北襄樊。
诸葛亮故里之争由来已久,有关资料记载,可以追溯到清道光年间,前后已达数百年。而现今参与诸葛亮故里争夺的不仅仅是南阳和襄樊,山东临沂也称是诸葛亮故里。截至6月6日17时30分,记者查看了这则调查,南阳排名仍为第一,约21229票,占63.7%;襄樊8866票,占26.6%。
张晓刚说,这一调查把新《三国》挑起的新一轮诸葛亮躬耕地之争推向了高潮,但是不知道笔误还是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调查关于“故里”的提法还是有点欠妥,准确地说,诸葛亮故里没有争论,即山东琅琊,南阳和襄樊所争的是诸葛亮躬耕地,但无论怎么说,诸葛亮的话“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已经深深印在人们的脑海里。
二月河:大家不用相信新《三国》
“新《三国》的编剧认为诸葛亮躬耕地在襄阳,学术界也不会把他表达的东西当成考证,大家也可以不信的。”著名作家二月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诸葛亮躬耕地就在南阳。南阳在汉代是大都市,有《南都赋》为证,它在当时是除首都之外的第二大城市,经济、文化、教育等都极为昌盛。张衡、张仲景等名垂千古的优秀人才也都是和诸葛亮同时期的人。而襄阳在当时很小,出现诸葛亮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好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出现了一拨顶尖人才,我们可以理解;但突然在穷乡僻壤里冒出一个诸葛亮,那就不可思议了。《出师表》中,诸葛亮自己讲“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过了一千多年,现在说诸葛亮不是在南阳躬耕,这是没有依据的。
对于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二月河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观点。他曾在多个场合发表言论说:“历史不是一团泥巴,谁想捏个啥样是啥样;历史也不属于有钱人,历史是属于人民的。”二月河相信,真理总能越辩越明,他对某些地方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认为是“很滑稽的事”。
南阳有关方面 要求新《三国》道歉
著名作家、全国首届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周同宾认为:“电视剧剧情是可以虚构的,但在整体上不能违背史实。”周同宾说,诸葛亮躬耕地在南阳众人皆知,躬耕地和故居地是两个概念,只要是住过的地方,有房子的都可以称为故居地。诸葛亮在山东,河南叶县、唐河桐寨铺等地都住过,也可能在襄阳住过。因此,襄阳是诸葛亮故居地的说法是可行的,但是故居地并非躬耕地。
周同宾说,《出师表》就可以说明一切了。“躬耕地”并不一定是下田种庄稼,有可能是隐居的意思,但更主要是研讨学问,关心天下形势。
南阳师院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郑先兴说,诸葛亮躬耕于南阳,不是根据历史上或现当代哪位学者的论断,而是根据诸葛亮的自述“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
西晋陈寿在《三国志》中叙述:“亮早孤,从父玄为袁术所署豫章太守,玄将亮及亮弟均之官……玄卒,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陈寿并没有说诸葛亮是躬耕于南阳还是襄阳,因为诸葛亮的躬耕地是不需要争论的问题。
郑先兴说,最先说诸葛亮躬耕于襄阳的人是东晋襄阳人习凿齿,他在《汉晋春秋》里说:“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这一说法,可谓是穿凿附会。因为在两汉、三国时期,南阳郡与南郡以汉水为界,南阳属南阳郡,而襄阳属南郡,习凿齿为了使资料记载合乎自己的想法,干脆将襄阳“下嫁”,说襄阳曾属南阳郡的邓县管辖。“史料上没有一字说诸葛亮的躬耕地在襄阳。”郑先兴说。
张晓刚说,南阳卧龙岗历史文化厚重,从各个层面证实了诸葛亮躬耕于南阳。首先,武侯祠的始建年代可上溯至魏晋时期,到唐宋年间,李白《南都行》云:“谁识卧龙客,长吟愁鬓斑。”刘禹锡《陋室铭》赞美:“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这些都表明南阳卧龙岗在唐宋时期已成为一处著名的人文景观。
新《三国》何以如此?张晓刚分析认为,新《三国》播出时,襄樊在央视力推其早已录制的宣传片,再结合几年前发生的襄樊人运作更改教科书事件推测,襄樊与新《三国》剧组幕后应该有着某种密切联系。
张晓刚说,南阳诸葛亮研究会将新《三国》的行为视为一种掠夺,将诸葛亮、卧龙岗从南阳夺走,其实就是掠夺了南阳的文化资源和人文资源。新《三国》的导演、编剧应对此事做出回应,及时改正错误做法,向南阳及所有被误导的观众致歉、谢罪。否则,南阳诸葛亮研究会将采取必要的手段,甚至诉诸法律来维护南阳历史文化资源、人文资源的合法权益。
链接:诸葛躬耕地争夺史
明嘉靖年间,当时卧龙岗上香火旺盛,也正是诸葛亮躬耕地争论激烈之际,襄阳说和南阳说两派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官司打到翰林院,甚至惊动了明世宗。
清道光年间,籍属湖北宜昌的顾嘉蘅到南阳就任知府,其时,襄阳人和南阳人打官司争抢诸葛亮,顾知府情急之下写了一副对联——“心在朝廷,原无论先主后主;名高天下,何必辨襄阳南阳”,置于武侯祠。
1990年,中国邮政发行《三国演义》特种邮票第二组,其中有一张是“三顾茅庐”,又触动了襄樊和南阳两地的神经。最终,国家邮票发行部门不得不让两地各自举办首发式。
2003年,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重新收录《隆中对》,其中加注称:“隆中,山名,在现在的湖北襄樊。”在《出师表》中把“南阳”注解为:“南阳,郡名,在现在的湖北襄阳一带。”此举强烈刺激了南阳上下,“教材门”爆发。结果,人教社给南阳道歉,修改了错误的教科书。
2008年6月8日,央视某栏目插播了一则湖北襄樊的城市广告——“诸葛躬耕地,山水襄樊城”,又激起了南阳人的抗议。广告为此改为“诸葛故居地,山水襄樊城”,是为“广告门”。(据腾讯网)
女医生开一毛钱处方治愈病人
患者点名要其看病
常州女医生开出“一毛钱处方”,带着500元来看病的家长以为自己听错了
如今一毛钱能买到什么?常州一位市民近日在市内一家医院给孩子看病时,仅花了一毛钱,孩子的病就痊愈了。这个一毛钱处方被病人家属誉为“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
问诊后,医生只开了5片药
在常州市里的医院看病,药价居然只要1毛钱!这么低廉有效的处方大大出乎常州市民张先生的意料。昨天上午,张先生告诉记者,6月2日,他带着孙女去常州第七人民医院看病时遇到了这样的好事,不仅钱花得少,服过一毛钱的处方药后,孙女的病很快好转了。
张先生介绍说,孙女小月今年16个月大,胖乎乎的十分招人喜爱。就在5月31日的夜里,小月突然莫名其妙地拉肚子,到1日下午已经拉了六次。看着天真可爱的小宝贝没有了往日活泼,一个劲地撇着小嘴哭闹,尿布和裤子脏了好几次,全家人都为此焦躁不安。
2日一大早,他就喂孙女吃药,并两次将孙女的大便送去一家医院检查。医生说查出来有细菌感染,医生开了头孢克肟等,并说吃药效果不明显,必须要挂盐水方能见效。
2日下午四时,张先生和老伴决定送孩子去医院挂水。“根据经验,我们带了500元。”张先生介绍,他们带着孙女来到常州第七医院儿科门诊。轮到小月时,接诊的徐医生详细问了病情,看了在别的医院的大便化验单,徐医生告诉他们说,这次孩子拉肚子是细菌感染,现在没有热度,就暂时用不着挂水,先吃吃药再说。“听到孩子暂时用不着挂水,我们觉得轻松一大半了。”张先生说,徐医生在病历上写了三种药,知道家里已有两种后,徐医生便在处方单上只开了“痢特灵”一种药。当他拿着药方去窗口付款时,收款小姐在里面说了一句“一毛钱”。“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而第二遍听到‘一毛钱’时,我还将信将疑。”张先生说,收款小姐又说了一句:“一毛钱!”张先生说,当时就显得不知所措,竟然只要一毛钱,他先是愣了一下,付了一毛钱,到领药窗口去领了一小包药,里面是5粒黄色小药片。回来后,徐医生嘱咐他们,痢特灵半粒一顿,一日三顿,5片药可吃三天了。
孩子病好了,家长很感动
“要不是我亲身经历,我怎么也不相信看病只要花一毛钱。”
张先生和老伴很有些感慨。一毛钱的药方也恐怕是当今世界上花钱最少的处方,特别是当今看病难、看病贵的今天,实在是颇为鲜见。现在小孙女小月的病痊愈了,家人感到庆幸的同时,也有一股感动。
昨天上午,在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儿科门诊,记者见到了正在忙碌的徐莉医生,她正在为一名发烧儿童诊断,一边仔细地询问,一边不停地在病历上记录。由于排队看病的病人很多,徐医生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间。“上次我所开出的一毛钱处方的确有此事,但这是应该的,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在工作间隙,徐医生简单地表示,平时来她这里看病的除了市民外,还有不少外来工及其子女,他们的生活都不容易。医生应该对每一个病人负责,根据病情开药,多开药不见得就能把病看好,对病人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该院宣传科的刘科长称,一毛钱处方是个例,徐医生不是对每个病人都开一毛钱的处方,收一毛钱是因为这位家长来他们医院之前已经在另一家看过病。徐莉目前是医院的儿科主任,许多患者指名要她看病。她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病人,一旦有什么事情随时都能找她。有些病人不惜排队等上两三个小时,也要等她。即使徐医生中午下班的时候,也有病人家属在等她看病,多的时候一天八九十个病人,少的时候一天也有六七十个病人前来找徐医生看病。据院方介绍,医院提倡“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医生的考核更注重的是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评。医院对医生用药不作考核,医生的综合工作效率才是医院最为看重的。(据腾讯网)
文强提出13条免死理由
重庆高院逐一驳回
[提要]
文强一审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获死刑,但文强一直都觉得自己罪不至死,于是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了13条免死理由的上诉书,重庆高院对其上诉逐一驳回,维持了一审死刑的宣判结果…[网友有话说]
新闻回顾:
5月13日文强案二审:
开庭| 文强案二审开庭 是否判死刑合议庭有争议
自辩| 文强称主动交代80%犯罪事实 请求从轻处理
包揽| 文强二审垂头求活路 妻子包揽收钱为夫开脱
否认| 文强否认强奸罪指控 称每次都曾给其金钱
宣判| 文强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判决文强获死刑
4月14日文强案一审宣判:
结果| 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强奸女大学生罪名成立
反应| 文强获死刑当晚彻夜难眠 亲自起草上诉书
上诉| 文强被判死刑欲上诉 姐姐欲卖房助打官司
庭外| 数百名群众闻听文强判决结果一同鼓起掌来
重庆高院逐一驳回文强所提13条免死理由
编者按
广受社会关注的文强案二审判决后,对于重庆高院判决文强死刑的理由,社会各界很关注。《法治周末》将该院终审裁定中驳回文强上诉的13条理由的部分予以摘登。
虽然文强二审判决至今已有半月,但法庭外民众的鞭炮声以及文强近日公布的“悔过书”仍将文强留在新闻纸的前端。
两个月前的一审公开宣判中,文强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获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一审宣判之后,中国法院网曾刊登了“文强案”主审法官的日记,其中披露了一些当时合议庭审理文强案时的细节。
“文强该不该判死刑?”
为这个结果,一审合议庭内部也曾经争论过。日记表示:“文强受贿的金额同全国同期判处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并非最大,但最终我们还是坚持作出了死刑判决,理由就在于文强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死刑的判决,罚当其罪!”日记写道。
5月20日,文强的辩护人宣东在看守所内约见文强时,文强多次重复的话是:“我很心痛,我相信我是不够死刑的。”
宣东接手文强案后,到二审开庭短短十几天内,整理出了近3万字的辩护意见,认为无论从历史判例还是犯罪事实或是法理角度来看,文强所涉受贿罪的情节并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并且文强有检举揭发、悔罪等情节,罪不至死。
5月21日,文强案终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死刑”结果在二审法院被法官宣读时,法庭上的文强“情绪稳定”,“相对平静”。
宣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平静”的原因并非如媒体猜测的那样,文强已有“维持死刑”的心理准备,“而可能是文强多年来做领导形成的遇事不慌的性格所致”。相反,文强一直都觉得自己罪不至死。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文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受贿罪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适当,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上诉人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
1、原判决认定文强收受陈万清、罗力、赵利明、龚刚模等人部分财物不实;
2、文强、周晓亚收受下属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谢岗、罗力、汪道寿、李某某等人财物,因对方没有请托事项,文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
3、文强收受曾维才、陈万清、濮家华、李一鸿财物,以及收受周红卫部分财物,因对方无具体请托事项或者文强未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
4、文强没有交给柏树公司19.4193万元人民币集资房款系结算失误,属欠缴性质,不构成受贿;
5、文强帮助周红梅承揽华音大厦、加州花园小学门窗工程、兴利大厦装修工程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通过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文强没有为周红梅承揽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工程、金盾护运中心装修工程、经营同心舟煤焦厂提供帮助,收受周红梅从事前述经营活动的分红款,不构成受贿;
6、文强、周晓亚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文强亲属已经退还杜光德,不能计算为受贿数额;
7、文强对周晓亚收受他人财物的大部分事实均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责任;
8、冉从俭通过陈万清送给文强人民币50万元,因文强不知系冉所送,只能视为陈万清所送,由于陈万清对文强没有请托事项,因而文强不构成受贿;
9、岳宁为组织演唱会请文强帮忙而送给文强港币18万元,不应认定为文强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钱财;
10、一审认定文强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部分事实不清,金额计算有误;
11、文强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2、文强与巫某某发生性关系没有违背巫某某的意志;认定文强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3、文强受贿犯罪数额不属特别巨大,情节不属特别恶劣,后果不属特别严重,且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原判决量刑过重。
刑事裁定书针对文强上诉理由的表述
重庆高院认为:
1、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决认定文强收受陈万清、罗力、赵利明、龚刚模等人部分财物不实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文强收受陈万清、罗力、龚刚模、赵利明等人财物的事实,有陈万清、罗力、龚刚模等证人的证言和赵利明的供述证实,文强本人亦多次供述,各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2、关于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周晓亚收受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谢岗、罗力、汪道寿、李某某等人财物,因对方没有请托事项,文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以及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及其辩护人因此而提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不构成行贿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文强作为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与上述人员有上下级关系,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谢岗、罗力、汪道寿、李某某等下属人员以过节、过生日等名义向文强、周晓亚送财物,目的是为了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得到文强的关照,或者对文强已经给予的关照表示感谢。对此,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谢岗、罗力、汪道寿、李某某等人都曾明确供述,文强、周晓亚不仅明知这些下属人员送给财物有所请托,而且文强还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和人事安排上为这些人提供帮助。因此,文强单独或者与周晓亚共同收受前述人员财物,具有典型的权钱交易性质,应当以受贿罪论处。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文强、周晓亚行贿,其行为均构成行贿罪。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及辩护人提出的前述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3、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收受曾维才、陈万清、濮家华、李一鸿财物,以及收受周红卫部分财物,因对方无具体请托事项或者文强未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曾维才、陈万清、周红卫、濮家华向文强送钱财,直接目的就是希望文强利用公安局副局长的权力对他们进行关照,这些人也都在不同的时候向文强提出了请托事项,而文强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谋取了利益,或解决人事调动,或解决就业安置,或插手过问案件。文强收受前述人员财物,符合受贿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文强明知李一鸿送给价值人民币8万元的象牙工艺品,是希望其利用职务便利在治安管理方面对李一鸿的公司经营进行关照,仍然接受该工艺品,就意味着承诺给予对方关照,具有权钱交易性质。文强及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4、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没有交给柏树公司19.4193万元人民币集资房款系结算失误,属欠缴性质,不构成受贿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文强在办理产权手续之前就将该房屋转让他人,足额收到了购房款,却未向柏树公司缴纳。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到房屋产权手续后,仍未缴纳房款,也没有让周晓亚缴纳房款,文强本人也曾供认,他同意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协调有关部门为柏树公司降低了用电费用,柏树公司将该房屋送给他。因此,文强收受柏树公司贿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5、关于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帮助周红梅承揽华音大厦、加州花园小学门窗工程、兴利大厦装修工程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通过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文强没有为周红梅承揽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工程、金盾护运中心装修工程、经营同心舟煤焦厂提供帮助,收受周红梅从事前述经营活动的分红款,不构成受贿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周红梅以各种名义送钱给文强、周晓亚,根本目的就是要利用文强手中的权力。事实上,文强在与周红梅长期交往中,多次利用职权为周红梅谋利,帮助周红梅的丈夫调动工作,接受周红梅请托,为袁某转业安置到公安机关、为陈某在公安机关内部调动工作、为周红梅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文强收受周红梅以各种名义通过周晓亚所送的钱财均符合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构成受贿罪。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6、关于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周晓亚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文强亲属已经退还杜光德,不能计算为受贿数额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文强、周晓亚利用文强职务便利接受杜光德为其女婿职务晋升提供帮助的请托,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文强为此给有关人员打招呼,其受贿行为已经完成。文强亲属是否将该20万元退还给杜光德,不影响对文强、周晓亚行为性质的认定。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7、关于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对周晓亚收受他人财物的大部分事实均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周晓亚收受他人钱财后告诉了文强的事实,周晓亚本人曾多次供述,并得到文强供述的印证,足以认定。文强、周晓亚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8、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冉从俭通过陈万清送给文强人民币50万元,因文强不知系冉所送,只能视为陈万清所送,由于陈万清对文强没有请托事项,因而文强不构成受贿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陈万清受冉从俭委托,请文强在人事安排上对冉予以关照,代冉从俭送给文强人民币50万元并明确告知文强的事实,有陈万清的证言证实,文强也多次供述,还有冉从俭的证言在案佐证,足以认定。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9、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岳宁为组织演唱会请文强帮忙而送给文强的港币18万元,不应认定为文强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钱财的辩解、辩护理由。审理认为,文强明知岳宁系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领导者而收受其钱财,应当认定为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钱财。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10、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一审认定文强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部分事实不清,金额计算有误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原判决认定文强有人民币104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数额计算准确。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11、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谢才萍系文强的弟媳,2005年,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文强向有关办案部门打招呼为谢才萍说情,同案的谢宝菊等人被提请批准劳动教养后,文强授意办案人员不予批准,致使谢宝菊等人逃脱法律处罚。谢才萍刑满释放后,文强明知其实施开设赌场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继续纵容;文强明知岳宁以白宫夜总会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得知陈涛对该夜总会进行检查后,通知陈涛到该夜总会向岳宁等人敬酒,暗示陈涛不再进行检查;文强与王小军交往时间长,关系密切,明知王小军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多次收受王小军钱财,放纵王小军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文强明知马当等人以重庆大世界酒店云梦阁夜总会为依托实施有组织的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接受马当的吃请和钱财,并在云梦阁夜总会唱歌时,电话通知该辖区派出所所长到包房,并以该所长迟到为由,对其当面训斥,要求其向包括陪侍小姐在内的在场人员敬酒,显示他与马当等人的特殊关系,使辖区派出所不敢对该夜总会进行治安检查,放纵马当实施有组织的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文强明知王天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为组织利益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仍然接受王天伦请托并收受其钱财,指示有关人员将该案移交给同样收受了王天伦钱财的黄代强分管的部门办理,导致该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达两年之久。作为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长期收受他人钱财,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马当、王天伦等人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干预案件办理,阻挠办案人员依法查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提供非法保护,包庇、纵容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12、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与巫某某发生性关系没有违背巫某某的意志,认定文强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解、辩护理由。经查,文强与巫某某在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渝通宾馆纤哥会所吃饭、唱歌时,授意他人劝巫某某大量饮酒后,将巫某某带至渝通宾馆C栋5805房间,不顾巫某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实,文强在侦查阶段亦作了相应供述,同被害人的陈述相互印证,还有证人黄代强、陈涛、王佩等证人的证言在案佐证,足以认定。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13、上诉人文强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明知他人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而进行包庇、纵容,其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达人民币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文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关于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文强受贿犯罪数额不属特别巨大,情节不属特别恶劣,后果不属特别严重,文强还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原判决量刑过重的辩解、辩护理由。本院认为,文强身为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特别是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大肆收受下属贿赂,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职位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重庆市的公安队伍建设造成了极大损害,影响特别恶劣;文强长期在重庆市政法机关担任要职,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贿赂,不履行法定职责,还非法干预案件办理,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包庇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犯下严重罪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打击;文强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使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文强所犯受贿罪实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严惩。文强归案后虽如实供述了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但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认定的文强受贿的事实
1、2000年—2009年先后10次收受陈万清共计119万余元,为陈万清侄女吴某某工作调动提供了帮助;
2、2001年—2007年先后7次收受曾维才共计146万余元,接受曾的请托,加大对郭应嘉案件的查办力度;
3、2003年7月—2004年1月先后两次收受陈武林共计15万元,为耿某某入职公安机关提供帮助;
4、2003年10月—2004年12月先后两次收受周奇金美元共计31万元,为收购、退还土地提供帮助;
5、2005年—2008年先后四次收受罗力共计40万元,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6、2006年3月被柏树公司免除了应当缴纳的房款约19万元,经文强协调后,为柏树公司减少供电及配电安装费用450万余元;
7、2007年 7、8月收受价值8万元的象牙工艺品一件,接受李一鸿对其经营的按摩场所予以关照的请托;
8、2008年4月两次收受濮家华共计5万元,插手过问濮家刚等人虚报注册资本案;
9、2009年5月收受冉从俭通过陈万清转送的50万元,接受为冉从俭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的请托;
10、1996年—2007年多次收受周红梅共计159.5万元,为张某某、陈某调整岗位、袁某转业安置以及重庆巴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
11、1998年—2007年收受谢岗2万元,并知悉妻子周晓亚收受谢岗10.6万元,接受为谢岗职务晋升提供帮助的请托;
12、2000年—2007年 先后4次收受赵利明共计13万元,知悉周晓亚先后6次收受赵利明共计14万元,接受为赵利明职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的请托;
13、2003年—2008年先后两次收受李某某共计2万元,知悉周晓亚先后4次收受李某某2.9万元,被请托在李某某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14、2003年—2009年知悉周晓亚多次收受周红卫共计177万元,被请托为周红卫亲属上学、朋友岗位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
15、2003年年底为黄代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4年—2008年,先后5次收受黄代强共计4万元和一块1.2万元的手表,并知悉周晓亚先后5次收受黄代强共计4.3万元;
16、2004年—2009年知悉周晓亚先后6次收受汪道寿共计14.5万元、价值1万元的佛头一个,被请托为汪道寿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17、2004年—2008年知悉周晓亚先后8次收受陈涛共计6万余元,被请托为陈涛在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18、2004年—2008年收受徐强1万元,知悉周晓亚先后4次收受徐强共计36万元,被请托为徐强在职务晋升、调整上提供帮助;
19、2006年知悉周晓亚先后两次收受陈某共计3万元,为陈某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20、2006年6月收受龚刚模1万元,被请求关照其夜总会;2008年春节前,收受龚刚模通过李劲松转交的2万元;
21、2008年知悉周晓亚收受杜光德的20万元,对杜光德女婿周某职务晋升一事给予了关照。
综合其上,在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周晓亚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约1135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的文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相关受贿的事实:
1、在王天伦案中,李劲松通过黄代强约文强吃饭,并代王天伦送给文强20万元,请托文强解决王天伦兄弟打死人的案件,后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洪伟等人被取保候审。2009年6月,重庆市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该涉案人员重被抓获。2009年12月30日,法院对以王天伦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2005年,公安机关对文强弟媳谢才萍等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进行查处,谢才萍被刑拘,同案人谢宝菊等被提请劳动教养。此过程中,通过文强说情,谢宝菊等人未被批准劳动教养。谢才萍刑满释放后,继续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最终至2009年12月8日,此案件被两审法院认定为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3、岳宁以重庆万豪酒店白宫夜总会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岳宁为了得到文强的关照,先后送给其2万元、美元0.5万元、港币18万元。还曾安排其卖淫组织中的卖淫女免费为文强提供性服务;
4、陈明亮、马当以重庆大世界酒店云梦阁夜总会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春节,马当送给文强1万元。文强还曾让该夜总会所在辖区派出所所长赶到唱歌包房给在场人员敬酒,其中还包括陪侍小姐。之后,该所长不敢对云梦阁夜总会进行正常检查;
5、2004年7月,文强到豪诚会所玩耍,以会所为依托实施组织卖淫、聚众赌博等违法活动的王小军为得到文强关照,送给其2万元。此后,又先后7次送给文强共计约32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的文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
文强家庭财产、支出折合人民币共计2696万余元,减去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441万余元和受贿金额1211万余元。对于差额1044万余元,文强不能说明来源。
一审法院认定的文强强奸的事实: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巫某某吃饭、唱歌后,授意他人劝巫某某大量饮酒后,将巫带至渝通宾馆,不顾巫的反抗,强行与巫发生了性关系。(据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