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洛阳石化社会法庭揭牌,成为河南省首家企业社会法庭。
社会法庭是省高院2009年4月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种调解模式,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自治、自主、协商解决矛盾的社会组织。社会法庭由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普通公民担任社会法官,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伦理道德等,以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是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矛盾的替代性机制。
据悉,洛阳石化社会法庭聘任了11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热心公益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社会法官,对发生在企业社区内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社区内。
(李松战 王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