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丽现任市检察院检察员、公诉处主诉检察官,荣立三等功2次,荣获市级优秀公诉人、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吴丽丽办理案件90余起涉及200多人,成功出庭支持公诉三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副厅级干部于某行贿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007年,她承办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李某等15人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社会风险大,是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受理案件后,吴丽丽和专案组成员一起析微察异,从外围证据上寻找突破口,成功瓦解了各犯罪嫌疑人的攻守同盟,在对卷宗材料证据审查过程中还发现两项漏罪。为使该案高质量快速起诉至法院,在短短十余天内,他们就审查了十余本卷宗和证据材料,精心制作公诉意见、答辩提纲等近10万字。同年12月,该案两名主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追诉两项漏罪均被法院认定,该案被省政法委评为“2007年度打黑除恶精品案件”。
由于业务能力突出,她接连承办了关某等16人涉黑案件和陈某等9人涉黑案件以及一批重死刑特大案件。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她都能沉稳应对,准确高效地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和出庭支持公诉任务。
去年4月,根据指派,她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正在办理的副厅级干部于某行贿、受贿一案,该案涉案金额千万余元。办案期间,她和同事们不分昼夜工作,制作起诉书、汇报材料等累计50余万字,并从快从严将该案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