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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版:深读周刊·新闻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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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三大怪象
趋利媚上形式化
执行力观察:政令不畅仍是
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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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执行力三大怪象
趋利媚上形式化
  A

  趋利化:

  有利的亢进执行

  无利的疲软执行

  为什么政策明明对头,下面就是顶着不干?为什么上面三令五申,下面却置若罔闻?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意的就“用足用活”,不合意的就不理不睬,束之高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天生就存在利益博弈,所以在执行上级政策时,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基层政府或部门通过各种“对策”阻挠执行、虚假执行甚至扭曲执行。

  “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趋利化还体现在自身利益取向上,擅自设权,大力发展“审批经济”、“罚款经济”、“收费经济”,不管上面出台什么政策,执行心态都是各取所需,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执行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避而不提,或蓄意误读,使上级的政策、法规在此形成“肠梗阻”。比如在征地拆迁中,一些部门就存在许多有悖国家政策的地方“土办法”。市民廖先生在谈到自己无奈被强拆的旧居时调侃道:“中央有政策,下面有对策,有钱有权的人可以在政策与对策之间想计策,老百姓对政策与对策都束手无策,只有坐等政府来拆……”

  无论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替换性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选择性执行,软拖硬抗、形式主义的象征性执行,还是大搞土政策的附加性执行……这些执行怪现象的背后,都是本位主义、地方利益在驱使。对上面给资金给项目的政策,趋之若鹜,如中央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后,地方暗暗角力,“跑部钱进”,体现出了超强的执行力;对一些事关百姓民生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良性发展的“长策”,如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等却显得执行疲软;对一些规范官员从政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就不痛不痒,用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形式化执行;对一些破除当地非法利益格局的严令,就软拖硬抗,拒不执行,如中央三令五申清理小煤矿,一些地方官员置若罔闻,“官煤勾结”难以撼动。

  B

  媚上化:

  法规不如批示

  批示不如暗示

  “法规不如文件,文件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在地方执行层面,执行力的强弱,往往并不取决于政策的重要性或法律的权威,而取决于顶头上司的态度。在一些地方,国家的大政方针可以束之高阁,法律法规可以置若罔闻,但贯彻领导的指示却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往往能在执行各种决策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换言之,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力呈现出强烈的媚上化。

  “领导一重视,事情就好办”,政策法规的“肠梗阻”与批示的畅行无阻,恰恰对比出一些地方党政系统执行力的错位。有专家指出,人治执行方式与法治尚未成熟造成了政府执行力的短板。由于法治执行机制的软弱,正常的行政执行途径往往被忽略,依靠行政官员的个人威权,上下级关系代替制度规则,似乎就成了必然选项。

  更可怕的是,一些地方官员把心思全花在琢磨领导意图上,在落实工作上往往形成“批示不如暗示”的怪现象。“桌面下的意思”才是领导的真实意图,解读领导的表情,揣测领导的心思成了某些官员执行前的重要“课题”。

  “媚上化执行的背后,体现的是现在一些官员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顾眼前利益和个人官帽的扭曲价值观。”成都市委党校刘益飞教授说。

  C

  形式化:

  以文件贯彻文件

  以汇报检验结果

  “上级机关在制定政策时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但政策出台后就是会议传达会议,文件贯彻文件,一大堆好政策到下面最后变成废纸一堆。”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一些基层政府在政策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务虚不务实,重形式不讲实效,呈现出形式化、走过场的特点。

  领导讲话、层层动员、深入领会、分步贯彻、典型示范、全面推进、总结表彰……这种从革命战争年代、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执行方式我们不会陌生,执行过程千篇一律地流于口头上,讲“唱功”而忽视“做功”,执行结果云淡风清。一些基层政府对某些政策的执行力度基本上就是一种政治表态,而执行效果在哪里?就在总结大会或汇报材料中洋洋洒洒的官样文章中。

  专家指出,形式化的执行模式是历史惯性、路径依赖及行政官僚惰性的产物,在当前法律法规、政策、决策执行中依然普遍沿用,导致执行力虚化,效果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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