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16日公布了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和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的文件,严格界定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以及审批权限,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根据《通知》,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通知》强调,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