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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人员查处一处传销窝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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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原是以直销或者网络营销的名义,发展下线,传销质次价高商品,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当前,绝大多数传销活动已由传实物转向“无商品化”的人际关系式传销,即所谓的
“拉人头”式传销。
A
传销升级“无商品化”
市工商局打传专家称,非法传销原是以直销或者网络营销的名义,发展下线,传销质次价高商品,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当前,绝大多数传销活动已由传实物转向“无商品化”的人际关系式传销,即所谓的
“拉人头”式传销。
这些传销往往会巧立各种名目,“区域建设开发”、“连锁销售”、“政府融资”等,甚至还有子虚乌有的“国家1040工程”、“高科技开发”等,而多数都会自称在搞“资本运作”。
传销人员借此宣称来某地有很大发展前景,拉拢亲戚、朋友、同乡等,以介绍到某地应聘、旅游、投资等等为名,到该地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紧接着将他们“洗脑”,作为发展对象,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甚至直接抢劫的方式攫取他人钱财。因此,一些传销组织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诈骗群体”、“绑架勒索”、“抢劫团伙”,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破获的“北海亿元传销案”便是典型的“无商品化”传销。
“投资6.98万元,找个地方住下来,每天喝喝茶、吃吃饭、唱唱歌,偶尔出门去旅游,一年就可赚到1040万元”,这种极具诱惑力的“事业”便是传销人员口中的“纯资本运作”。传销者还为“资本运作”制定了一套操作方式:首先要“投资入股”,3300元一股,一次性最多可申购21股,也就是交6.93万元,另外交500元作为管理费。当你投入6.98万元后,第二个月,“组织上”会返还你1.9万元,作为“奖金”。
交了钱之后,加入者就能得到发展3个直接下线的机会,3个下线又可以发展9个下下线,依此类推,9变成27,27变成81,81变成243人……而加入者均能从这些新发展的下线中得到抽成。营造这个谎言的传销者甚至声称,如此下去,一年左右便可赚到1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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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戳穿新型传销的“骗术”
今年上半年,我市对1858个社区、村庄,1087个宾馆、礼堂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清除传销窝点102个,遣返、驱散传销人员1130名,拘留传销人员2名,解救被骗群众6名,2010年夏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也已于日前展开。然而,在打击传销中却发现,一些新型的“传销模式”出现了……它们巧立名目,瞒天过海,荼毒甚深。
传销的名目在升级,拉下线的手段也在升级,说法也在升级。各种看似平常的接触或者美好的前景规划一步步让人落入陷阱,我们不妨来数数新型传销的“骗术”。
骗术一: 当国家的股东
新出现的各类传销喜欢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无论是“区域经济开发”、“高科技开发”还是“政府融资”,传销者总是强调“国家支持、政策支持”。
这类传销中,总是声称“你交的钱一大部分交给国家,作为建设资金,你就是国家的股东,可以得到一定的分红。”对于发展下线的诱饵,上线在洗脑过程中会强调:“我们成了国家的股东,总不至于被骗吧。”
骗术二: 暴利收入,一年千万
除了项目可靠外,吸引人们入套的还有暴利。营造各种谎言的传销者甚至声称,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资金注入,只要注资的人足够多(发展的下线够多),一年左右便可赚到1000多万元。
骗术三:让参与者感到有法律保障
警方曾破获的一起“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案发现,新型的传销已经一改过去“一对多”的形式,而是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或“上课”,而且每项内容由不同人员负责轮流授课,内容包括“法律保障”、“制度”、“收益分配方法”、“钱的保障”等,务求让参与者感觉所从事的事业有法律保障,且组织制度健全。
骗术四:其他方式
还有一些方式,如传销分子以网上招聘、网上交友、旅游、走亲访友等方式欺骗他人参加传销,但只要稍稍留心,就可发现传销分子的真正面目和用意。
C
传销“蛛丝马迹”全揭露
市工商局打传专家称,普通市民遭遇的传销无非两种,一种是外地人来洛组织的传销活动、欺骗外地人员来洛,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交钱,再强迫被骗人员继续骗来新人;一种是外地传销团伙利用网上招聘、网上交友、旅游等方式诱骗本地人外出参与传销活动。
外地窜到本地的传销团伙一般不会发展本地居民,甚至在洛阳及周边县区有亲友的也会尽量避免,因为传销团伙要对被骗人员实行社会隔离,让其孤立无援方便控制,因此,市民需防范外地传销组织以应聘、交友、旅游、投资等名义诱骗到外地的骗局。专家称,事实上只要你足够细心,很容易便能发现这些传销的如下“蛛丝马迹”:
现象一:
外出求职的亲友主动介绍工作,并许诺高工资、无需工作经验等。
对策:经亲友、同学介绍的就业机构,除上网核实外,本人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所在单位走走看看,了解情况。
现象二:
网络招聘,某某知名企业驻洛办事处,或分公司,没有公司地址、固定电话,只留小灵通、手机电话,有时甚至只有一个电子邮箱。
对策:电话咨询事实上存在的总公司,或直接到政府或学校组织的人才交流市场,因为这些用人单位都要向人事劳动部门提供完整的资质材料,较为可靠。
现象三:
网络聊天,结交男女“好友”,盛情邀请前往旅游或共同创业,有时许诺提供食宿或介绍好工作。
对策:事实上,已面市的传销培训教材中曾记载:谈话的时候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语速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让对方无据可查。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等。除不要盲目与陌生网友见面外,可依据上述教材对应破解。
现象四:
街头发布招聘广告,异地面试,车站接人。
对策:传销组织没有固定场所,且多欺骗外地人,因此才会要求异地面试、车站接人,最好不要相信这类谎言。
D
打击传销 您能做点什么
市工商部门表示,由于传销组织擅长打“游击”,传销分子多数实行居住地与活动场所分离,聚会时采取“长途奔走”的方法。即首先由处于高层的传销分子逐级通知聚会接头的时间、地点及“暗号”,再由接应人员分批领到聚会的场所,且活动时间短暂,议程安排紧凑。活动场所也不固定,几乎一天一换,还通过跟梢、望风等方法,实施反监控,密切关注执法人员的动态,随时调整活动时间。
因此,市工商部门呼吁,市民应当按照《洛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和《洛阳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协助执法部门打击传销。
自觉、监督办理《暂住证》
如果您家中有居住1个月以上的人口,应由户主或本人携带《户口本》办理;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或个人办理;外来成建制的务工、经商单位,应编造暂住人口名册,由用工单位集中办理;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暂住人口由业主负责办理;暂住宾馆、旅馆等招待场所的旅客,由业主负责办理;暂住寺庙等宗教场所的由寺庙指定专人办理;居住自购商品房的由本人持房产证等证件办理。
自觉办理租赁房屋治安登记
将家中闲置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应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积极举报传销组织、个人
市工商部门提醒,传销组织通常具备早出晚归、吃烂菜叶、打地铺、人员复杂等特点,如果市民身边有多人居住一处,且人员来自不同地方,终日打地铺、行踪不定的人群,即可向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对其进行检查。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视举报内容获得3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执法部门也将对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