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秦延晓)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本月24日至25日召开。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听取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洛阳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200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研究了上述事项的相关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草案)。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今年我市“两会”期间的249件代表建议,按照对口督办原则,分别分解给常委会10个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根据代表反馈建议办理意见情况,筛选3到5件代表建议,进行专项抽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白志刚、黄元元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