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 寇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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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市公安局启动了为期10天的集中执法行动,对违规犬只进行收缴。专项行动期间,各城市区公安分局养犬管理执法队、各公安派出所民警将深入街道、社区,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本辖区内违规养犬行为和养犬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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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行动两天,
收缴违规犬211只
昨日11时许,在凯旋路与七一路交叉口,我们正好碰到了正在巡查的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执法队人员,此时他们已经收缴了几只小狗。工作人员说,报纸上刊登警方启动集中整治违规犬只行动的消息后,街面上的违规犬只比前几天明显减少。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沿中州路、九都路、定鼎路、凯旋路等道路进行巡查,共发现8只违规犬,依法予以收缴。11时30分,在定鼎立交桥南侧的一个垃圾中转站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了1只流浪狗,随即依法收缴。附近商户说,这只狗经常在附近徘徊、觅食,赶也赶不走,晚上还乱叫,影响居民休息。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统计数字显示:截至昨日17时,两天集中行动在市区共收缴违规犬21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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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
文明养狗、规范养狗
根据我市有关要求,市民携犬出户时间为当日20时至次日7时;携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系犬链,由成年人牵引;单位饲养的大型犬要严格实行拴养和圈养,不得出户。
“这些都是市民养犬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但不少人没有这样做。”据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苗警官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因不规范饲养犬只,导致犬只乱拉乱尿、乱咬乱叫的现象在市区比较普遍,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在滨河新村居住的张先生说,养狗并不是坏事,但不按规定养就损害了别人的合法利益。他所在的小区一到下午5点多就有人开始遛狗,给玩耍的孩子们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有些人怕把自己家弄脏,让小狗在小区道路、绿地上乱拉乱尿,令人反感。
苗警官说,这段时间,他们接到不少市民投诉,称晚上、早上在洛浦公园、青年宫广场、牡丹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狗的人很多,小狗四处乱跑,让锻炼的人没有安全感。河洛文化节、省运会即将开幕,不少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犬只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中外宾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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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犬只被集中送到收养基地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被收缴的犬只都被集中送到了市犬只收养基地。
昨日上午,我们随同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老城区苗南村的市犬只收养基地。基地很简陋,小院里设置了10多间狗舍,每间狗舍内都集中收养着特定城市区收缴来的犬只。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王警官说,违规犬只被收缴后,犬只的主人要及时到收养基地认领,并办理相关证件。若超过办理期限,警方将视其自动放弃。
我市现有的犬只收养基地面积小,各类设施简单,不可能长期集中收养太多犬只。无人认领的犬只最后都送到哪儿去?王警官解释,这次集中执法行动,旨在规范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绝对不会对收缴的犬只捕杀。目前,我市对无主犬只主要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让周边县(市)群众领养;二是送到城市周边林场等地,由林场统一饲养,用于看护林场果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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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规矩很多,违规将被处罚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限养区域内,我市对养犬行为有很多明确规定。一旦违反,民警将依照《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对狗主人予以处罚。这些处罚的规定非常详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限养区域内无证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在限养区内开办犬类交易市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时间携犬只出户;携犬只出户时没有挂犬牌、系犬链并由成年人牵引的;经批准的单位饲养的大型犬没有实行拴养和圈养的;携犬只进入机关、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体育场、娱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养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携犬人没有及时予以清理的,由环卫部门对养犬人处50元的罚款。
五、未能每年一次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畜牧部门将对养犬人处100元的罚款。
六、纵犬伤人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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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在限养犬区域内实行养犬登记、审验制度,未经畜牧部门免疫和到公安机关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限养区内每户限养犬1只,每只犬收限养费500元。
据介绍,目前市区办证的犬有3000多只,还有不少犬只没有纳入管理。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各城市区都设置有养犬登记证办证地点,并分别设置了咨询电话,养犬人可前去为您的爱犬登记。 本报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崔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