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着停车时间到18时,现在是18时30分,我为啥要给你交钱?”昨日18时30分左右,市民张先生刚把车停在涧西银川路丽春路口的停车位,一看车人走过来向他收取停车费。
看车人告诉张先生,牌子上虽然写的是到18时,可他们安排的都有夜班,一直到对面丹尼斯商场21时下班。只要车停在这里,不论时间都要交停车费。
张先生感到疑惑,路旁的停车牌上清楚地写道:小型车收费标准为每次3元,停车时间为8时至18时。过了停车时间为何还有人收费?规定的时间段之外能否在此停车?
市交警支队停管科负责人介绍,张先生停车时已经超过了18时,可以拒绝交停车费;但按照规定,张先生超过18时在这里停车违反了交通法规。
据介绍,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市设立的限时停车位一般集中在学校、商业区等繁华地段。在规定时间段以外停车的,都将被依法处罚。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司机,停车时一定要看是否设置有交警支队和物价部门共同监制的收费许可标牌,车辆按序、按位、按方向停放。限时停车处都有明确的停车时间,停车时一定要留意时间,而没有标明时间段的停车位则可24小时停车。
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