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我外出开会走出公司大门时,看见秘书小林正从五层楼的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擦玻璃。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大凡我外出或开会,这女孩都会把我的办公室从玻璃到室内收拾得干净利落。
小林给我做了五年秘书,一直低调,不善言辞,凡事心思缜密,亲历亲为。秘书小芳则不同,她来一年多,时尚、能说会道、为人特别灵活,做了,就会让我知道,这和小林形成反差。就说倒水吧,小林会早来,给我杯子倒好水,我一到办公室就能端起来喝。小芳则不同,她会在我工作时,敲门进来,专门倒水给我喝。
总公司安排我从二人中挑选一人做我的助理,我还真不好取舍。下午,我打电话和公司人事部长说起了这件事情。
第二天,我刚到人事部,小芳就冲过来说:“经理,你在人事部有事,我擦下你办公室的玻璃行不?”我说:“行。”她搬个凳子,高调地擦玻璃去了……
再看小林,正低头收拾一些文件,对小芳的“面子工程”毫无反应。
回到办公室后,我打开监控。昨天,小林擦玻璃的时候,小芳说:“我今天有点儿困,不适合上高。”私底下,她和另一同事闲聊小林不会做事,表现要在上司在场的时候……
低头思索间,我看见地板上有一椅子的划痕,知道是小芳“擦玻璃”落下的,因为我清晰地记得,上次家政打扫房间时,秘书小林叮嘱家政一定要轻挪椅子,否则地板会有划痕。
第三天,通过人事部,我提小林做我的助理。因为我无意间看到了小林的博客,她说:“平常工作和做明星一样,也有偶像派和实力派,二者糅合,才是最好,我取舍二者,更加愿意彰显实力。”
作为公司的老总,我考虑的是公司的长远,当然也是因为我清楚,到底是谁“动”了我的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