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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朝鲜
另一种理想主义的存在
义乌农村户口价值百万
大学生争相“非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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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义乌农村户口价值百万
大学生争相“非转农”
  曾几何时,考上大学,跳出“农门”,当一个城里人,是无数农村孩子的梦想。而今,重归农村,成了许多义乌大中专毕业生的新选择。

  “我不知道/风往哪边吹”,徐志摩诗里的这种心绪,如今成了义乌部分大学生以“非农业户口”换取农村户口的真实写照。

  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且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义乌市农业户口;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市;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这是“非转农”的条件。

  这个消息一出,就吸引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有评论称,义乌市政府出台“非转农”新办法,做了第一个敢吃螃蟹者,意味着当地政府服务观念的转变和创新。

  舆论焦点之中的义乌,也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农村户籍制度矛盾冲突的一个现实样本。

  价值百万的农村户口

  细算一下义乌当地农村户口的价值,可分为两大方面,其中最具价值的当属房屋改建价值一项;另一项则是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的功能。

  据2006年颁发的《义乌市新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办法》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一户家庭在旧房改建中最少可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最多可分到144平方米的宅基地。

  在该宅基地上又可以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建设,最多可建设四层半的楼房。如果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即最少可达到486平方米,最多可达648平方米。

  目前,农村宅基地用房并不能进入住宅市场进行交易,但义乌当地住宅用地的紧张局面却很难说今后不会催生此类交易。

  除了参与改建房之外,当地农村户口还具有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的功能。“一旦村里的集体用地被征用,这个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徐如良说。

  记者在义乌365便民服务中心采访时,碰到前来办理“非转农”手续的青口村村民王刚(化名),其户口在2003年上大学时迁出,他坦言自己属于“新知青”群体——在大城市奋斗数年,却没有立锥之地;想要放弃城镇户口,重返农村,却发现同样困难。

  “如果我的户口不能迁入,就亏大了。”王刚称,江东街道位于主城区,新开出的商品房均价已达每平方米1.5万元,他所在的青口村,刚以1.7个亿的高价卖掉了村里的一块集体用地,“政府分走2000万,村里还有1.5个亿。”

  目前该村的人口仅1400余,以此衡量,每个村民就有10万元的分成。“粗粗一算,一个农村户口绝对价值百万元。”王刚说。

  为“农”离婚背后

  在义乌市“非转农”措施中,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已婚女性作了规定,即配偶是市内农业户口的,应在直接迁入男方户籍地后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配偶系市外农业户口的,只准许在户口迁往男方户籍地时办理“非转农”手续;配偶系非农业户口的,允许迁回原籍农村。

  按照政策规定,结婚后女方户口一般要迁入男方户籍地,而对于配偶系义乌市外的女方而言,为重新成为“村里人”,从中分到一杯羹,只能选择“协议离婚”。

  徐如良介绍,有个新婚女大学生家处城中村,家境不错,但她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和丈夫离婚,“我劝她,为获得这点经济利益,离婚没有必要,但这位女大学生并不听”。

  不值得推广的“小修补”

  浙江地区的“非转农”政策发轫于台州。

  2005年7月,台州市公安局向各区县下发了一份《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户口问题的答复意见》,第一次明确表示同意进行“非转农”。

  此后,台州各县区根据台州市公安局的“答复意见”开始陆续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

  台州出台“非转农”地方政策后,周边地区受到的压力更大,温州市公安局曾就此问题向浙江省公安厅请示,得到的批复是:“非转农”涉及太多利益问题,原则上严格控制,各地可根据情况制定政策。

  可以说,“台州模式”正是如今义乌“非转农”做法的学习对象。现任义乌市委书记黄志平去年9月上任。此前,他曾先后任台州市椒江区委书记、黄岩区委书记,其在台州黄岩、椒江任内,两区均推出“非转农”措施。

  一位接近义乌市委的人士告诉记者,自黄志平上任义乌市委书记以来,每个季度都会搞开放式的大接访来解决社会问题,大中专毕业生曾两次就“非转农”问题集体上访。

  而对于大学生“非转农”现象,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蓝蔚青坦言,现行的二元户籍制度在城乡间设置了一道壁垒,但这种现象的本质不是户口问题,而是户口背后的利益分配。

  (据《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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