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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版:深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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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 一个自治小区的幸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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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他们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只需要交两毛钱的“物业费”,就可以享受到和物业公司一样贴心的服务。在这里,每一名业主对小区内的事情可以真正“当家作主”——
“幸福里”: 一个自治小区的幸福样本
本报记者 曾宪平 通讯员 刘蕊 文/图
  “小区自治”的成功实践,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
阳光洒在焦秋莲和孙女玥玥的脸上,两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朱纪春老人既是业主,也是小区保安。
  小区内的停车棚还专门为电动车配置充电电源。
  业委会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大家自己的钱,所以业委会的每项开支都要精打细算。
  新安装的信报箱是不锈钢的,既美观又实用。
  保洁员李爱霞每天都把小区打扫得干干净净。
  初冬的阳光像金子般洒在焦秋莲和孙女玥玥的脸上,两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64岁的焦秋莲与儿子、儿媳和刚满一周岁的孙女一家四口居住在涧西区中原人家二期小区,这原是一个烂尾楼,在这里居住的150多户业主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原因,曾一度“忍无可忍”。3年前,这里的业主联合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了原来的物业公司,开始实行“小区自治”。如今,小区内秩序井然、安全卫生、邻里和睦、设施完备,业主们亲切地称之为“幸福里”小区。

  A

  “幸福里”的

  “不幸”往事……

  中原人家二期小区9栋12层的小高层位于涧西区南昌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在原来的规划中,是一个拥有绿地、停车场、健身广场等设施配套的独立院落,由于开发商在交房时携款潜逃,成为了烂尾楼。

  “你看现在我们小区美吧!过去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一进小区的大门,年过六旬的业主朱纪春老人就拉着记者的手唠起了家常。他介绍,当初搬进来的时候别说什么花园、绿地了,连电梯间都是毛坯房。“原来有家物业公司,收了钱,啥也不干,垃圾堆成山,污水遍地流。日子真是没法过。”

  “我们走业主自治这条路,真的是被逼出来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孙无者说,“当初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出发点就一个,为了维权。然后才是同物业公司协商日常物业管理问题,后来协商不成,原来的物业公司撤走,新的物业公司一时半会儿确定不下来。无奈之下,2007年10月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决定暂时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自主管理小区各项物业,开始在小区内实行‘小区自治’。其实,我们直到现在也没有走上真正意义上的‘小区自治’这条路子,因为当初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只是决定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临时由业委会代为管理。”

  B

  小区自治:“阳光体制”下的阳光生活

  “要想把‘小区自治’这条路走下去,就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同时和业主搞好沟通。”孙无者告诉记者,他们在基本的《业主公约》之外,又制定了《业委会委员行为准则》、《业委会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小区内的事儿任何一个人说了都不算,小区内所有日常事务,大到财务收支,小到买把笤帚都要经由业委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后才能执行。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孙无者正尝试着用一种完全公开化的“阳光管理”模式,建立起业主对业委会的信任。小区的每个电梯口都有一个公告栏,小区里的重大事务都要在这里出现。业主们最关心的财务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每季度公布一次详细到分的财务收支账单。前不久,业委会又在网上建起了小区论坛,所有业主都可以在网上给业委会的每一项决策进行投票或是留言。

  如今,小区内的每个角落都安装上摄像头,小区还建起了监控室,派人24小时值班,对小区内的火警、门庭对讲机和监控画面进行全方位监控。为了方便业主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小区内修建了停车棚,还在棚内安装了充电电源。“我们小区真的是越变越好了!你看这信报箱,不锈钢的漂亮吧!”在小区,常常有业主向记者介绍小区的新变化。现在,他们每家每户每月每平方米只需要交两毛钱的“物业费”和5元钱的垃圾清运费,就可以享受到和聘请专业物业公司一样的待遇。

  C

  小区自治:敢问路在何方?

  在对居民的随机采访中,大多数人都表示希望小区能够继续自治下去,可是身为业委会主任的孙无者却向记者道出了小区3年“自治”历程中的诸多不易,孙无者说,别看现在我们的小区自治得不错,但是回想起3年来业委会走过的道路,实属不易。这其中也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业委会成员既是业主又是业委会成员,平日里,大家各自忙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处理起小区的事来,难免有亲近远疏和照顾不到的地方。尤其是一些涉及业主利益的时候,很容易引起业主对业委会委员的猜疑。

  在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我们见到了该办事处主任应钢铁。应主任告诉记者,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辖区内共有5个社区和74个分散院落,在这74个分散院落中,没有物业公司实行自主管理的就有二十多个。 中原人家二期、信昌小区、友谊苑等三个小区的“小区自治”都颇具代表性,算是“小区自治”中的成功范例。但是应主任也同时向记者表示,并不是每一个小区都能够成功地实行“自治”,成为业主心目中名副其实的“幸福里”。

  “小区自治模式是小区在无序化管理向市场化运作过渡过程中的一种摸索,从业主利益的角度来看,减少了费用成本,这个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他也认为,“小区自治”和专业物业公司服务肯定存在差别,业委会的“公心”不是每个小区都具备。“要想真正成为一种成熟可行的小区治理模式,还有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

  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的“保姆”,物业的工作服务不到位,不能让大多数小区业主满意,必然会引起小区业主的“维权”行动。“小区自治”的成功,给物业公司带来思考。

  编辑点评

  可贵的探索

  “逼出”一条业主自治的幸福路,让人不胜唏嘘。小区自治最终成了一个幸福样本,成了我们所愿意看到的“福民”景致。

  这条幸福路给我们的启示,可能还达不到所谓的基层民主训练、民主自治的成功样本。但起码告诉我们,在制度的调动下,在公开公正的阳光管理体制下,一种新的探索所带来的信任、和谐大大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

  正如采访中有负责人表示,并非所有小区都能成功地实行“自治”,但这种探索至少说明了一点,即在制度化的保证下,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自行合作解决自己小区的问题。相信这也能给其他小区和物业公司甚至职能部门提供借鉴:如何破解长期困扰业主的小区物业问题,如何更有效地满足群众对更好生活的期待,如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有许多路可走,只要我们勇于探索。

  (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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