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西路153号超范围使用我公司100M光纤,并接入瀍河回族区叉车厂家属院等部分住户家中。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中“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现根据双方约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公司将暂停此线路服务。请贵公司自此函发布起一周内,尽快办理相关停、拆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贵公司承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