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中除了对从事出租车行业人员的资质、出租车停靠点设置、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及驾驶员的违规处罚等有明确规定外,对于司机的责任和乘客的义务也更加细化。
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谢绝或者终止服务?乘客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做到文明乘车?
《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我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将有法可依。
司机的责任乘客的义务都有规定
据介绍,《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中除了对从事出租车行业人员的资质、出租车停靠点设置、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及驾驶员的违规处罚等有明确规定外,对于司机的责任和乘客的义务也更加细化。
例如,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资格证等,并按规定位置摆放;着装整洁,仪容端庄,文明待客;按照合理的线路运送乘客,不得挑拣、拒载乘客;不得中途倒客、甩客和欺诈乘客;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并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车客运专用税务发票等。
同样,在约定乘客义务方面,要求乘客文明乘车,并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不得要求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行车、停车;夜间要求前往城区以外地点的,应当配合出租汽车驾驶员到公安机关设置的出城登记检查站点办理登记手续等。
出租车运营更规范 各行业代表都欢迎
昨日上午,来自交通管理部门、法制部门、消费者协会、出租车经营者代表、律师代表等,就《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畅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张永奇表示,禁止公共场所吸烟是文明的标志,建议将禁烟列入管理办法中,不仅司机不能吸烟,对乘客也要有约束。
消费者协会代表董德欣建议,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发票管理,可以适时推行机打发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对于司机拒载、加价、甩客等违规行为,在管理办法中都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出租车司机吴月华建议,出租车在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适当调价,并将调价机制、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等列入管理办法中。
市法制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他们还将就《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我市法制专家和网民的意见,争取此项法规能够早日出台。
本报记者 李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