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刘军峰)23日至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实施福民强市发展目标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2月下旬召开。此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补选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行整改方案的报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表决,任命卢铁军为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陈新学的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丁泽民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马好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白志刚、黄元元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萍、史秉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