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玉明 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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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记者走访发现,从市民丢失的物品和公安部门的反馈情况来看,小偷更“乐意”偷窃女性的财物。
昨日,在我市首家有偿失物招领社里,负责人贾晓霞说,这里的失物中至少有70%是女性的物品。
侯江龙是我市无偿失物招领中心的负责人,他说,在他那里,超过80%的失物都是女性的物品。
市精神卫生中心业务院长、国家高级心理督导师赵路斌认为,出现这种现象,首先是因为女性购物的概率比男性要高。其次,男性在买东西时,一般是“购”,目标性较强,这样也就减小了被窃风险;而不少女性则以“逛”为主,有的没有一定目标,也会带上钱,这样被窃风险就会比男性高。
赵路斌说,他曾经对一个惯偷作过精神鉴定。鉴定中,他了解到,小偷行窃时,一般都会锁定一个目标,那些买东西频率高、携带大量现金的女士最容易成为被偷窃对象。
我市刑警支队反扒大队二中队一名负责人说,近一个月来,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小偷,至少70%都是在偷盗女性的财物时被抓的“现形”。
这名负责人提醒女士,最好不要让随身物品远离自己的视线之外;而对于挎在肩上的包,也最好用手护住,因为不少女性在专注于商店里的货品时,小偷的手可能已经伸进了她的包里;在公众场合掏出一些较贵重的物品时,最好注意隐蔽,否则也容易成为小偷行窃的目标。 记者 李砺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