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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城市提升攻坚战 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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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福民工程 加快城市提升
建一座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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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实施福民工程 加快城市提升
——洛阳市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安排
  副市长 史秉锐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福民强市”为总体目标,围绕“一中心五组团四支撑”的总体布局,按照“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带状发展、生态宜居”的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要求,围绕“做大、做特、做优、做精”中心城市,大力实施城建“福民工程”,解放思想、克难攻坚、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统筹安排、建管并重,切实破解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六大瓶颈”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改造,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品位,努力实现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大提升、大跨越。

  二、2011年城乡建设主要任务

  (一)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全力实施“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行动”

  紧紧围绕“一中心五组团四支撑”城镇建设体系,加强政策引导,科学规划,积极推动,以通道建设为连接,加大对各功能区的规划引导和项目带动,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五组团为延伸的半小时都市圈层,提升中心城市的功能,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按照产城融合的要求,加快县城新区建设和县城改造步伐;积极推动重点小城镇建设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和统筹发展。

  (二)城乡规划工作

  一是完成四期总体规划的报批,为城市未来发展打好基础;组织编制洛阳市各城市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旧城改造更新规划、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专项规划及城区的交通、水务、供电、通信、环保、环卫、防灾等专业专项规划,以指导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建设。

  二是科学调整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管理中心下移,权力下放,以进一步提高服务城市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规划执法管理,积极做好遏制私搭乱建、户外广告和亭棚等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加深对城乡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察管理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规划执法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已经规划拟建设发展的区域,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实施街头售货亭、书报亭专项治理和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三)市政工程建设

  2011年计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项,完成投资127亿元。其中洛北84项,投资51.2亿元;新区116项,投资75.8亿元。

  以治理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为重点,实施一批市政重点工程,着手建立以中心城区快速路、环城路网为骨干,其他主次干道为辅助,相互连通、立体化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使我市中心城区的路网结构实现大幅度的提升和优化,市民出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新区拓展区重点实施路网建设,希望路、伊洛大道、开元大道东段扩宽等6条道路花会前建成通车,高铁大道等8条道路及跨伊河4座大桥及水、电、气、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加快施工进度,伊滨公园、中央商务区、撤村并城小区等重点区域和项目形成明显形象进度。核心区加快功能完善,高标准建设高铁龙门站周边、隋唐遗址等重点区域,提高核心区城市品位。

  洛河以北城区按照福民要求,着力改善居民出行、居住环境。重点抓好十大市政建设福民工程,解决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一是启动城市环城路和快速通道建设,改造310国道市区段和龙门大道,着手构建中心城区骨干快速路网;二是开工建设唐宫西路、丽春东路等20条市政道路工程;三是对解放路、春都路等18条道路路面进行大修改造;四是按照绿、亮、净、畅标准对40条支路及背街小巷进行新建和改造;五是对牡丹广场、开元大道东段等3处积水点进行彻底改造;六是实施老旧小区三年整治计划,对3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七是对凯旋路等8条道路进行更新提升;八是对中州路、联盟路等16条道路无障碍设施盲道和缘石坡道进行改造。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

  围绕民生改善,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住房难问题。全年建设经济适用房9000套,廉租房2358套,公共租赁房14300套,棚户区改造8750套,农村危旧房改造5000套。

  一是实施好“六项制度”,保证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实施好项目建设月例会制、项目建设月通报制、建设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县(市)项目效能排序制、项目责任领导工作提示制、倒排工期制,以制度促工作、促落实。

  二是加强实物配租住房管理。加强对已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严格进入、退出管理,做到阳光操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发改委、财政、国土等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织日常督查、开展年终督查和目标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五)房地产开发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全年计划完成商品房投资92亿元,新开工商品房面积450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20万平方米。

  同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监管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房产管理力度,稳定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在活跃一级市场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的联动交易,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实现租售并举,多渠道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加强市、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通过各种措施,有效解决群众“买房难、买房贵”等问题。加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重点对2011年新交工住宅小区的承接查验工作进行督查;积极开展创国家示范、省示范、市优小区(大厦)的创优达标活动,10月底前对市优小区(大厦)进行验收。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六)城市改造

  2011年全市城市改造计划完成270亿元,拆迁1000万平方米,开工1500万平方米,竣工260万平方米。全年计划实施改造的城中村21个;实施改造旧城(危旧小区)项目22个;实施棚户区项目14个。

  在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新老条例的交替和衔接工作。二是组成工作服务小组,实行现场办公,指导各城市区制定征收改造规划,对改造项目提前介入进行帮助指导。三是加强目标管理,对各县(市、区)实施城市改造、县城改造工作的情况实行日常督查和季度排序,严格奖惩,奖优罚劣。四是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更好地为城市改造服务。五是加大城市改造更新和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改造,主动参与城市发展。

  (七)县城改造和村镇建设

  全市完成县城建设和县城城中村改造项目110个,计划完成拆迁改造200万平方米,开工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铺设供热、供气等管道16万米,完成投资60亿元。完成县城新区开发建设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0亿元。

  抓好我市20个中心镇、200个中心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出台《洛阳市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洛阳市小城镇镇容镇貌集中整治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

  (八)城市管理

  一是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生态园林、建筑工地、城市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抓好环境创优150天集中整治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点,集中力量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提升,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治理,街头乱涂乱画、小张贴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治理、散流体治理、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街景市容专项治理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是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投资1.7亿元,新建垃圾中转站21座、新建改造公厕273座,对盘龙冢、张乐坪2座垃圾处理场进行扩容改造。

  三是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营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5%。

  四是抓好城市防汛及除冰雪等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及除冰雪等应急方案和预案,健全应急处置责任制,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建设与110联动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

  六是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洛阳市排水暨防汛排涝规划》、《洛阳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和吉利区要完成排水、给水、供热、供气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城市管理专项法规的修订工作。全力配合完成《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九)公用服务保障

  一是完成供水1亿立方米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97%,供水监测项目及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量达到1亿立方米,全年供热量达到55万吉焦,蒸气供应量达到35万吨,管道燃气销售2亿立方米。

  二是认真贯彻《洛阳市公交条例》,实施公交倍增计划,落实公交优先,新购公交车200辆。建立公交专用道,新开通公交线路5条,开通由中心城区到周边组团的快速公交1~2条,优化调整线路5条,加密公交线路15条,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加快场站建设进度,建设公交停车场4座。着手建立与中心城区道路相适应的以及与五组团相连接的快速公交系统。

  三是全市城市主干道亮灯率不低于98%,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亮灯率达96%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2%。为城市93条无照明设施的背街小巷安装路灯。

  四是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11年计划实施公用项目11项,概算投资4亿元。做好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涧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黄河取水工程、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天然气入市高压管道(大庄~李屯)工程,新建、改扩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建设。

  (十)园林绿化

  2011年计划投资5.8亿元,实施15项园林建设项目。

  一是实施华林园建设工程。二是按时完成望春门街、牡丹大道、伊滨区开元大道东延长线、瀛洲北路二期等道路绿化和伊滨公园龙门北桥至一级橡胶坝段等新区绿化工程建设;组织完成洛浦公园西延长线洛河北堤义务植树任务和瀛洲桥南头以西、滨河路以北800米范围内河堤治理和绿化。三是抓好洛阳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及绿化普查,扩大牡丹种植100万株,调整牡丹种植布局,提高牡丹园艺水平和景观建设水平。四是开展街头小游园、绿地建设。全年要建成总计不少于25处、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的街头游园。游园要配备植物、园路、座椅、垃圾箱等基本设施,条件具备的要完善灌溉、照明、园林小品等设施。五是以隋唐植物园、王城公园、牡丹公园、洛浦公园等服务设施和功能提升为重点,实施园林绿地功能改造提升,丰富园林绿地的功能,提升服务品位档次,在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创建达标公园、达标道路、达标广场、星级(重点)公园。六是认真组织好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参展活动。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

  2011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0亿元,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低收入群体购置住房提供资金23亿元。

  一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的覆盖率,维护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宣传,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研究制订住房公积金支持大企业住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案,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大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强化个贷发展。全力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贷款发放和贷后监管工作。

  三是以市区营业部为依托,设立汇缴支取、信贷、客服中心等功能服务平台,建立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完善并实施《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试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十二)人防工程建设

  积极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围绕改善道路交通和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的实际需要,投资10亿元,积极实施王城公园、辽宁路、青岛路、解放路等四项人防工程。

  (十三)水系综合开发利用

  2011年计划实施邙山渠治理、涧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和瀍河市区段综合治理等项目6项,概算投资4.2亿元,围绕打造“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北方山水城市,加快推进“引黄入洛”工程。启动水系综合开发利用实验段工程建设,着手努力构筑洛阳特有的水系景观,重点利用洛河以北的上阳宫、瀍河口华林园等节点,实施一批滨水园林、绿地和市民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项目,提升洛阳生态水系建设利用水平。

  (十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城建、园林、公用系统的改革和改制工作。2011年,符合改制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按照“坚持职工利益优先、坚持公开公正操作、坚持因单位制宜”三大原则和“包改革、包发展、包稳定、包安全”的要求,学习借鉴国内、省内其他城市成功经验,研究制订改革改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详细路线图,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实施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开展“环境创优年”和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破解融资难题,完善投资体制。整合融资平台,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建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五)搞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建设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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