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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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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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之欲出
拖欠劳动者报酬 最高判七年徒刑
境外组织或个人 来华调查“非遗” 须经报批
车船税法草案大幅调整
近九成车主税额降低
将加重对 食品犯罪的刑罚
传承人丧失传承 能力可重新认定
再次明确累犯和八类 重罪罪犯刑罚期限
“非遗”使用适用 知识产权相关 法律法规
单位持有伪造发票 将被判处罚金
开发利用“非遗” 应支持传承人 开展传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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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单位持有伪造发票 将被判处罚金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单位持有伪造发票将被判处罚金,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处罚。

  此前的草案增加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的犯罪,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议中,一些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建议将“持有伪造的发票”修改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以进一步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并建议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规定改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增加规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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