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洛阳晚报》对瀍河回族区新街23号院1号楼“天天家常菜”饭馆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曝光。市暗访组对此进行了调查和责任追究。
经查,媒体反映问题属实。该饭馆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治排污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造成污染,影响了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对此,瀍河环境保护分局管理科监管不力,科长邵聚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王小留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瀍河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王小留、该分局管理科科长邵聚红效能告诫。
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行政监管,治理问题不手软,监督整改不放松,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高的工作标准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洛阳市优化办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