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限期整改1537处,现已整改到位13264处;发现重大隐患64处,已整改到位57处,其余7处已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安全监管工作强力推进。1.督促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加快“三真”到位。目前,义煤向49处兼并煤矿中的12处支付51%股权转让资金,向7处派驻了管理团队。2.稳妥推进煤矿复工复产。按照省、市有关煤矿复工复产的标准和程序,批准煤矿整修11处,复工1处,复产1处。3.公示煤矿基本情况。从4月开始,每月在《洛阳日报》上公示我市72处煤矿的名称等7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首次公示已于4月28日刊发。
四是尾矿库加固改造接近尾声。全市需加固改造的108座尾矿库,已完成101座,其余7座正在加紧施工,确保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53座尾矿库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已完成7座,正在安装7座,其他39座尾矿库的安装方案已通过专家初审,完善后即可实施。
五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洛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分别以洛办〔2011〕36号和洛发〔2011〕13号文件印发,并在媒体上公布。
六是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4月以来,对重大隐患治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进行了6起责任追究,问责17人,并全部在媒体上公示。
七是煤矿和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三、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省政府“三个一批”
(复工复产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推动整合一批)的要求,上半年将对已参与兼并重组的年产15万吨的部分安全条件差、储量小的煤矿实施劝退关闭,洛阳符合条件的煤矿较多。根据全省统一政策,除省骨干煤炭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向关闭退出煤矿支付51%的股权转让金和省政府给予每矿补偿100万元外,市县两级政府需要拿出一定的关闭退出补偿费用。
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原有的洛龙和涧西两个位于城市边缘的化工经营专业市场,现已处于城市中心人员密集区域,严重影响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由规划部门牵头在伊滨区或城市周边其他交通便利地区规划新的专业化工储存和经营园区,使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远离人员聚集区域。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认真筹备全国安全万里行来洛采访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持久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安全创建工作,抓紧出台我市安全创建实施纲要,并将创建工作各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三是汛期将至,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大检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快剩余7座尾矿库加固整治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快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进度,确保首批32座6月30日前投入使用;对全市所有尾矿库逐一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责任制,发现隐患立即治理,完善防汛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市43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
四是全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确保完成省定目标兼并重组任务。督促协调义煤集团等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加快“三真”到位,认真落实省政府“三个一批”具体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稳妥有序推进煤矿整修和复工复产工作;严格落实夜间暗访,扎实抓好煤矿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五是加大夜查暗访、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工作。加大暗访频次,特别是加大夜间暗访的频次,把暗访拓展到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上,通过暗访发现问题。继续保持前段问责前移、公开追究的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过程追究和隐患追究的力度,上限处罚,顶格追究,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