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5月21日电(记者郭久辉
朱慕南)记者从河南省委、省政府了解到,为期半年的河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河南省正在制定新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在新的配备标准出台前,将暂停党政机关新购公务用车。
河南省委、省政府日前根据中办、国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公车购置、使用作出明确界定。除了暂停新购公务用车外,对于现有的“超标车”“超编车”等违规问题,也明确了处理意见。
对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即“超标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即“超编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拍卖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为防止在处理违规车辆过程中出现新的违规违纪问题,河南省明确规定,各单位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违规车辆的处理,须由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上一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河南省纪检监察部门2010年起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据统计,2010年,河南省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3.9亿元,全省查处公车私用1052台,处理556人;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839辆,节约财政资金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