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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病统筹基金补偿约1.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5196.28万元,补偿金额2276.96万元,实际补偿比为44%;门诊统筹补偿约24.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699.19万元,补偿金额270.57万元,实际补偿比为38.70%;家庭账户基金补偿约28.7万人次,补偿金额823.61万元。 (常鹏超 王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