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20时19分,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丹尼斯百货外墙招牌着火,将招牌部分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察局、市消防支队,对该起火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丹尼斯百货外墙招牌起火原因系5月10日晚连续下雨,外墙招牌防水密封圈老化漏水,造成招牌内LED照明设备电气线路短路着火。丹尼斯百货外墙招牌照明设备由洛阳市筑邦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安装,双方签有安装维修合同,由洛阳市筑邦照明设备有限公司负责4年使用期内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责成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立即对所有经营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责成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对其主管设备维护的工程部处长冯敬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及经济处罚,本年度不予晋升;责成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对其安管处课长潘强国、队长张伟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及经济处罚,本年度不予晋升;对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及招牌照明设备的安装维修负责人张克强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