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傍晚,伊滨区诸葛镇杨沟村发生焚烧麦茬现象,伊川县城关镇槐树街村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两起秸秆焚烧现象,暴露出伊滨区诸葛镇、伊川县城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禁烧措施不得力。对此,伊滨区诸葛镇党委、政府,伊川县城关镇党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分包乡镇的县直单位负有监督不力责任。6月2日,在责任界定过程中,伊滨区诸葛镇有推诿情节。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伊滨区、伊川县进行经济处罚外,对伊滨区诸葛镇党委、政府,伊川县城关镇党委、政府提出通报批评,并责成伊滨区党工委、管委会对诸葛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伊川县委、政府及时对城关镇秸秆焚烧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申俊涛效能告诫。
二、分别给予分包槐树街村的城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好杰,分包城关镇的县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杜照哲,城关镇槐树街村村委会主任王建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力度,严查焚烧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力度和巡查密度,重点督查值班瞭望、巡逻应急情况,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加强对秸秆集中堆放点、收购加工点的管理,严禁将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沟渠两侧,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为加强社会监督,再次公布市禁烧办24小时值班电话:63322969。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