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发的《工程建设为何“前腐后继”》一文,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高发、多发、易发的现状,提出了“建设和斗争,两手还得更硬”的观点,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资金密度大、权力空间大,使得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近年来各地腐败案件的“重灾区”,“工程上马、官员落马”现象屡见不鲜,触目惊心。当前,洛阳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六加一攻坚战”激战正酣,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资金流转规模大,如何预防“工程上马、官员落马”,是摆在每位干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更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
我们必须健全制度,让干部“不能贪”。科学严密的制度是最有效的防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投资、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制度的科学规范下,有章必循,令行禁止,阳光透明,全程监控,最大限度地公开各种权力的运行,最大限度地挤压腐败滋生的空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运行安全、高效、廉洁。
我们必须严格追究,让干部“不敢贪”。比腐败更危险的是“不把腐败当腐败”,比之还要危险的是“有防腐剂也不用”。因此,我们要站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从建好工程、造福百姓的立场,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纪律和法律的刚性,该依纪问责的决不姑息,该司法惩处的绝不手软,提升腐败的风险与“成本”,始终保持“高压线”的强大震慑力。
常言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希望我们的每位干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