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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单位 人员评职称 不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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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非国有单位 人员评职称 不再受户籍限制
  本报讯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非国有单位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再出新政。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在我市申报评审职称和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

  今年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市工商联联合组织开展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个体工商户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参加考试,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工商联汇总,送市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申报工作由当地工商联负责。

  此外,我市将建立职称信息联系平台,今后,凡有关全市职称工作的政策宣传、会议通知等信息,非国有单位均可通过该平台了解和咨询。(李迎博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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