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宣布,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有所改善,截至6月中旬,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其余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于年底前建立类似机制。
目前,已建立上述机制的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河北、山西、辽宁、广西、云南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于8月底前建立,其余8个省市年底前建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按照联动机制规定,短期物价上涨,政府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政府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已经建立联动机制的18个省份,均将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列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