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些年,洛阳二手房销售额逐年递增,然而作为二手房交易的“桥梁”,我市房屋中介机构鱼龙混杂、中介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成为该行业发展的“瓶颈”。
1 二手房市场前景广阔
我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夏雨介绍,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二手房市场进入活跃期。从发达国家和国内一线城市的发展规律来看,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二手房交易是主体。例如:目前美国的二手房与新房交易面积比为13.8∶1,香港为6.12∶1,我国一线城市上海、北京二手房与新房交易面积比分别为1.99∶1和1.67∶1。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手房以其较低的价格、成熟的社区、较理想的地段等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夏雨说,近些年,我市二手房销售额逐年递增,二手房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008年,我市二手房交易8340套,面积92.04万平方米,金额9.18亿元;2009年,二手房交易9088套,面积77.39万平方米,金额9.4亿元。今年前5个月,我市二手房销售面积41.05万平方米,同比上涨5.53%;销售金额6.1亿元,同比上涨21.76%。
2 中介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我市二手房市场前景广阔,蕴藏着巨大商机,但与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相比,洛阳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约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目前,在市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只有50家,从业人员约200人。这些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除少数几家规模较大外,多数注册资金较少,提供的服务有限,抵抗风险力弱;其从业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并未经过专业培训。
虽然我市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只有50家,但目前市场上中介机构远远超过50家。这些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坑蒙客户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投诉率不断上升,严重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
3 树立品牌竞争意识
我市二手房市场如何才能健康发展?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说,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虽然由国家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所制定的实施细则仍缺乏,在整治房地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仍有一定难度。
该负责人表示,下半年我市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组织中介经纪人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筹建房地产评估与经纪协会,引导全市的房屋中介机构诚信经营。
夏雨认为,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者应当树立品牌竞争意识,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采用职业化、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的诚信经营模式,坚决杜绝吃差价、分割房屋出租、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不良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