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百家讲坛”主讲人阎崇年就其校注的书籍发布挑错悬赏广告,读者白某将阎崇年告上法庭索要奖金,一审被驳回后继续上诉。记者11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据法院介绍,2009年9月,阎崇年邀请了刘某等四位记者到家中谈《康熙顺天府志》的校注出版。随后刘某采写的报道刊发,报道中有如下内容:“著名清史学家、《百家讲坛》主讲人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已由中华书局出版。阎崇年也希望读者来监督,挑出一个错,奖金1000元。”阎崇年读到了该报道,但未向报社或记者提出异议。
2010年5月,读者白某将阎崇年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称自己读到阎崇年的公开声明,遂网购《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后发现该书在校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自己从中挑出错误909处。白某认为,阎崇年通过报纸发布的悬赏广告真实可信,要求阎崇年支付奖金85万元。
阎崇年辩称,自己从未委托任何媒体发表过“公开声明”,却因媒体报道的疏误,陷入诉讼纠纷,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白某的诉讼请求。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