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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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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破解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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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多管齐下,破解融资难题
我市采取助推企业上市、深化银企合作等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核心提示

  融资难问题长期困扰着许多中小企业,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鉴于此,我市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另外,随着我市担保业市场逐步规范,其有望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便利。

  1 助推企业上市  帮助企业融资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需各方长期努力才能破解的难题,目前我市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

  2010年,我市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企业通过河南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待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其首发申请材料后,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在国内外正式获准发行股票后,再奖励50万元至120万元;在美国场外交易电子报价板、国内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上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导企业理性借“壳”上市,对实现借“壳”上市并将其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为给企业上市审批提供方便,《意见》中还要求开辟企业上市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为企业上市提供“一条龙”服务。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审批问题,实行联合办公,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目前我市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已取得较大进展。2010年,我市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4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8.37%,为全部贷款增速的2倍。

  2 完善银行体系 深化银企合作

  我市近年先后引进中信、兴业、光大、民生、招商、浦发6家股份制银行,并成立栾川民丰村镇银行、偃师市融兴村镇银行、新安县融兴村镇银行。

  洛阳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引进新的银行机构,对进一步健全我市银行机构体系,增强银行竞争能力,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除此之外,洛阳银监分局还通过召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通报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各银行的成功经验,指导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今年4月,在洛阳召开的全省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会上,省内17家银行机构与我市中小企业共签约608份,授信金额50.9亿元。

  截至2011年5月底,洛阳市有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为17031家,较4月增加183家,较年初增加1892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517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44%,较年初增加63亿元,增幅为14%。

  3 提高准入门槛 规范担保行业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底,全市经省工信厅批准的担保机构有140家,注册资本金51亿元,累计担保资金200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作出了积极贡献。另外,我市对担保市场进行整顿,清理违规广告,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我市提升担保机构准入门槛,将注册资本金从1000万元提至5000万元。

  “在当前国家货币政策紧缩的背景下,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融资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市某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宋先生说,他的公司经营时间短,规模较小,通过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但是通过担保机构贷款就比较容易,手续也比较简单,慢则一周,快的一天就能拿到贷款。

  我市某投资担保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随着我市担保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更加规范,担保正逐步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特别是我市担保机构准入门槛提至5000万元以后,担保企业实力更强,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融资将更加安全可靠。  记者 王蕾

  新闻链接

  我市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补助申请开始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已经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和商贸企业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对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河南省境内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注册资本金且实收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县属担保机构实收资本达到1000万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经济效益良好,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额占其担保总额的10%以上;上年度融资性担保总额达实收资本的2倍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的中小商贸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河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财政部《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商贸企业相关标准及条件;近3年在业务经营和财税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需要申报补助的相关企业,必须在2011年7月18日12时前,将本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至洛阳市商务局秩序科(63922962)和洛阳市财政局服务贸易科(63210204),过期不再受理。

  (王蕾 韩雪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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