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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鼓励境外省外资本投资社会事业
相关奖励资金申报开始,同一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王蕾)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从即日起受理申报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奖励资金业务,以鼓励境外、省外资本投资市社会事业项目。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此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今年2月,我省根据国务院相关政策,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意见》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新增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资源,凡能够利用社会资本投入的,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投入,政府性资金主要通过补助、贴息、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结合其他利益补偿手段,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

  此次我市奖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社会资本兴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福利院等机构;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建设培训、实训基地设施。

  申报的要求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省外、境外资金投资到我市的社会事业项目,且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项目以其他货币形式的,以引进境内省外资金按照实际到位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基准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奖励标准为:省外、境外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同一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奖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单位,须按相关规定提供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送至洛阳市商务局819室,并将“河南省奖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ygck512@163.com。详情及表格请登录洛阳商贸网查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6日12时。

  申报联系电话:市商务局63936861,市财政局63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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