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刘奕湛)教育部2日发布《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将被“一票否决”。
规定明确,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规定还指出,要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