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保护水资源,确保防洪安全,即日起,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年底,市、县两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取用水情况、河道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涉及各取用水户、取水口、自备井、采沙点、排污口等。
整治重点为: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规定在河渠、水库管理范围内采沙,在河渠和水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以及倾倒垃圾、渣土,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设置建筑物,侵占、毁坏水利工程的。
不缴纳、拖欠缴纳、少缴纳水资源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取水或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骗取、伪造、涂改、冒用取水许可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未按规定编报水资源论证报告,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取水,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拒绝接受取水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不提供取水数据,矿井、建筑工地等地下工程施工疏于排水不纳入管理的。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擅自在河渠和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退水水质达不到要求,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未报批用水计划,未安装计量设施器具或安装不符合要求、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 (郭立翔 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