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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郎”动漫卡通形象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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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2011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代言形象——
“河洛郎”动漫卡通形象征集启事
  河洛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骨干和精髓,也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千百年来,河洛先民曾几次南下,包括闽粤客家人、台湾“河洛郎”以至众多的海外侨胞,都血缘同宗、文化同源。若寻根问祖,则根在河洛。他们世代眷恋故乡,自称“河洛郎”,又叫客家人。因此,河洛地区也成为全世界“河洛郎”、客家人的祖根地。

  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是弘扬河洛文化、展示秀美山川、推动文化旅游、打造狂欢之都的重要平台,对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市已连续成功举办多届河洛文化旅游节,办会水平不断提升,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全国知名的重要节会。随着河洛文化在海内外的传播,“河洛郎”已经成为华人世界尤其是客家人引以为豪的重要称谓。为弘扬传播河洛文化,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使2011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更具文化特色,更加富有吸引力和影响力,洛阳河洛文化研究会、河南省动漫产业协会决定举办2011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代言形象——“河洛郎”动漫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充分依托洛阳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文化特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洛郎”标志性动漫卡通形象,增强河洛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彰显洛阳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独特的城市气质,反映洛阳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打造传承和发展河洛文化的标志性特色符号,展示河洛文化的深厚内涵。

  二、征集标准

  具有鲜明气质形象特征和视觉冲击力、感染力,能够代表河洛文化精神特质与内涵,体现新时期洛阳“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城市精神,创作出展现中国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创新理念与传统元素相结合的“河洛郎”动漫卡通形象。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手绘或电脑绘制均可,并附相应的设计说明。

  2.参赛者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河洛文化旅游节卡通形象代言征集”。(注:图像文件存储为JPEG或GIF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 72dpi,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3.作者请同时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如本人工作单位及身份、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四、时间安排

  作品收集时间:2011年8月31日前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二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三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

  六、应征须知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应征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征者承担;给本次征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应征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属情况使用权:评审期间,对应征作品进行少量复制;在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浏览;宣传推广期间,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上传播、展示;对优秀作品进行免费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

  3.应征期间,应征者不得再将应征作品用于其他活动,否则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在本次征集活动时间段外,应征者用应征作品从事其他相关比赛或商业活动不受本次活动约束,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4.最终录用作品归属权属洛阳市政府所有,著作权由洛阳市政府永久享有。

  5.不退回应征作品,不收取应征费用。

  电子稿请发至lywhjcyk@126.com。

  纸质作品报送邮寄地址:洛阳市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10楼1003东洛阳市“河洛郎”动漫卡通形象征集工作办公室

  邮    编:471023

  联 系 人:古付先 王静

  电    话:(0379)6391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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