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身打上了某酒品牌的商业广告,洛阳旅游观光巴士近期又遭网友热议:反对者称其“终于耐不住寂寞,被广告拉下水了”,以“毁容”、“糟蹋”、“可悲”等词汇大表痛心;支持者则表示,“只要合法经营,该赚的钱一定得让人赚”。
“观光巴士登广告”之所以被非议,应该与其本有的“完善旅游城市功能,提升洛阳旅游形象”公益属性有关。但是请别忘记:观光巴士本质上是一种旅游产品,其所属的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
市场经济不是慈善经济,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正如两个月前新增15元的“一日票”和5元的“次票”,与开通初期仅有的30元“两日票”组合成阶梯票价一样,观光巴士此番“牵手”商业广告,也是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唯有如此,才能应对旅游高峰和旅游淡季的市场落差,解决起步阶段现实的生存问题,为未来做大做强积累实力,也才能更好地承担公益使命,否则,它就可能惨淡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被市场淘汰。
故此,“观光巴士登广告”——这个可以有。只要观光巴士取得合法的广告经营权,而且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公众不妨宽容以待。
由此联想到洛阳当下的“六加一攻坚战”,大多面临“钱从哪里来”等难题。自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思考问题、研究工作、破解难题,使我们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举措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这个不仅可以有,而且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