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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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缴纳自付部分——最近,山东兖州市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改革引发社会关注。
此举是短期作秀还是长远之策?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后交钱”模式能异地“复制”吗?对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1 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
与北京、上海等地大医院不同,在兖州市中医院,即使患者的“住院一卡通”内没有一分钱,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先治病、后交钱”。
从2010年底起,兖州市中医院出台“新规”,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
为验证“新规”的落实情况,记者走访了这家医院的一些科室。在内科病房区,76岁的高血压病人常淑惠说,以前来看病,每到下午查房时间护士就“催债”,交不上钱第二天就停药,“让人心里难受,现在不再担心这个问题。”
“一些病人以前因凑不够钱,小病拖成大病,还有的治到一半就走人。”内科病房护士长王静说,那时感觉自己“就是收债的,天天催钱,现在医患关系融洽了很多,住院病人也增加了。”
那么,如果遇到少数患者“恶意逃费”怎么办?出人意料的是,兖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对此并不担心。他给出三点理由:
其一,政府推动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已大大提高,起到“托底”作用。以兖州为例,全市“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覆盖率都在99%以上,假设所有患者都逃费,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
其二,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据测算,兖州中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在3600元左右,除去“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1000多元。院方认为,绝大多数群众不会为这么点钱失信“丢人”。
其三,医患双方签有协议,加上医保证,医院不必过于担心。“走了牵牛的,抓住个拔桩的。”孔庆民说。
截至目前,兖州市中医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钱”政策,占全部住院病人的近90%,没有发生一起逃费病例,也没有一人签署分期还款协议。
2 是回归公益,还是营销作秀?
针对兖州市中医院的改革之举,有两种不同声音:一种认为此举是医院增加公益性、改进医患关系的有益尝试;另一种认为此举不过是一种营销作秀,医院要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是核心竞争力。
孔庆民承认,推行这一改革,初衷是为了吸引病人,“也是一种营销手段”。现有的兖州市中医院,近年来由当地两家医院整合而成,因为过去管理落后等原因,医院业务量不大,收入有限,需要通过改革求发展。
2010年10月,孔庆民在一次医院院长年会上听到“先看病、后交钱”的提法,受到启发,开始着手操作实施。
“最难的是刚开始时,这边不收押金了,那边医保结算还有个时间差,住院每天都要发生费用,这部分钱都需要医院垫支。”孔庆民说,2011年上半年累计垫付医药费已达3900万元。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医院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同比均翻了一番还多,业务收入增幅达120%。全年业务收入预计能达到8000万元,将比两年多前翻两番。
“没费一枪一弹,打了一个翻身仗。”孔庆民说,只是一个思路转换,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经济效益,“我自己都感到惊人”。
济宁市医改办马正熹认为,虽然此举有营销目的,但绝不是作秀。这种探索符合国家医改的精神,赢得了广大患者的认可,客观上也增加了医院的公益性。
3 “先看病、后交钱”模式能否“复制”?
针对兖州市中医院的探索,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已将其推广到29家医院。这一新医疗模式能否在更大范围内“复制”?
孔庆民认为,“先看病、后交钱”的改革探索,在全国“医保”覆盖率较高地区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均可尝试,此举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对患者有利,对医院发展也有利。
那么,大城市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否可以“复制”这一模式?
对此,孙庆民表示,因为看病成本高等原因,三级综合医院要视情况而行。马正熹建议,如要实行“先看病、后交钱”,三级综合医院可先选择目标群体,如限定为当地医保病人;同时对大额医疗费用病人实行阶段性结算,以防范风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先治病、后交钱”模式还难以在全国迅速推广。兖州市人民医院院长亓仲儒说,这个做法虽好,但短期内大范围推开条件并不成熟。一是因为医保报销比例各地区、各级医院不等;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骗保”现象时有发生。
需要说明的是,在兖州市中医院,并非所有病人都可以“先看病、后交钱”。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责任尚未明确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参加医保者,仍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此举解决了部分“看病难”的现实问题,但有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