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作为山西大同拆迁工程中众多受益者之一,家住大同市财神庙街的高继荣喜迁新居,搬到惠民西城安置区的新房。高继荣高兴地说:“比原来大了,原来20平方米的平房变成现在近63平方米的楼房。”
大同市在拆迁、安置、资金安排等各个环节上,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百姓意愿,使其在拆迁中得实惠、生活质量得提升。为此,大同市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零成本以旧换新,补贴价保障住房,成本价以小换大,政府限价让利于民等,针对百姓不同的住房需求,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在拆迁户的安置地点上,遵循就近安置、好地段安置的原则。在大同黄金地段的御河生态园,城东的5处拆迁户安置区均落户于此。相关人员介绍,要求不太高的拆迁户,大多只要花费两三万元就能住上面积更大、配套设备更完善的新楼房。
同时,在拆迁工作的具体过程中,相关人员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得更有人情味:在拆迁中遇到老弱病残、下岗特困户等特殊困难户,会给予特殊关心和照顾;拆迁中遇到少数不配合的住户,工作人员会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据统计,2008年至目前,大同市共征收住房面积508.5万平方米,3.8万多户已征收住户中有3.6万多户安置了住房。目前,安置房建设是大同市最紧迫的民生工程,该市在去年投资5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投资50亿元,确保实现当年拆迁当年安置。
“要不是政府的好政策,恐怕我这辈子都住不上楼。”家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的耿立庆,下肢残疾,几十年来一家三口住在不到3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因“拆”得福,住进了43平方米的新房。槐荫区近年来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和谐拆迁,阳光操作,有情服务,得到群众拥护,以往最难推动的拆迁工作变成了改善民生的得力手段。4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大规模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和恶性事件。
槐荫区区委书记杨峰认为:“土地和房屋寄托着群众的生存与理想,是最基本的民生。在拆迁中,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合理诉求,科学合理制定补偿安置政策,通过拆迁改善民生,这才是城市建设的目的。”
槐荫区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有关棚改政策,对原房屋面积低于43平方米的居民,由政府无偿补足到43平方米,做到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西部新城拆迁,村民安置标准确定为每人40平方米。在辖区企业、单位拆迁中,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职工安置、单位搬迁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拆迁村民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过渡安置费,对经公示确认的拆迁困难群众,村里每月发放补助金和生活必需品。3年来每年筹集5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先后对5000余户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老城区改造市民期待已久,政策惠民,拆迁自然水到渠成。槐荫区把安置区建在新城的黄金地段,有人认为这于常理不合。但决策者们认为,为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片区村民舍家撇业,为新城建设作出牺牲,新城最好的位置应该属于这片土地曾经的主人。就凭这一点,拆迁村民就打心眼里拥护。
槐荫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把安置区建成高档住宅小区。为了让回迁居民都能住得起,除聘用村民、居民参与小区物业管理解决就业外,政府制定政策免除低保户的物业费。此外,每个改造项目配套都会拿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用作商业用房,部分由居委会经营,用于补助小区物业费用。
4年来,槐荫区累计拆迁建筑面积710万平方米,动迁居民13万人,超过全区人口1/3,开工建设安置房、商住房300万平方米,创造了该区前所未有的拆迁规模最大、拆迁速度最快两个“历史之最”。由于重视维护群众权益,拆迁和建设和谐平稳,群众圆了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