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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同一种肉的不同价格,市民表情各异。 | |
核心提示
7月起,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调味料、食用油、电器、药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市物价部门开始到各卖场收集价格数据,并每周发布一次。一个月来,市物价部门已发布了9期不同种类的民生商品价格。
这一民生商品“晒价”举措,“晒”出了哪些效应?后市又将如何?调查走访后发现,这一举措让我们感触到政府调控这一有形的手正在市场价格管控方面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1 现状
同物不同价 价格差别大
生活中,为了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人们习惯于货比三家,然而比来比去我们仍难探到价格的“底”。
“同一款电视,不同卖场的卖价差额能达到700多元;同一种鱼,每斤卖价差额能达7元……如果不通过多方比较,我们平常很难发现同一种商品价格会有如此悬殊,让人不免怀疑价格里面水分大。”市发改委物价办主任张西江说:“价格越悬殊,越要公布;与老百姓生活越密切的商品,越要比对,这样老百姓的钱才能更耐花。”
市发改委物价办价格监测人员介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民生商品的价格基本靠市场调节,也就是价格随行就市。然而,这样的调节并不能完全体现商品的真正价格水平,造成了同物不同价、价格差距悬殊等情况。
我们在发布的民生商品价格上看到这样的比较:同一款电视,最高价6590元,最低价5900元,价差690元;同一种食用油最高价109.9元,最低价89.9元,价差20元;同一种酱油,最高价14.8元,最低价9.9元,价差4.9元;同一种料酒最高价9.8元,最低价5.2元,价差4.6元。
2 原因
进货渠道有差别 物价信息不对称
为何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卖场的价格差额会如此大?市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人李丛丽说,各卖场进货渠道不一样是一大原因,也不排除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对个别商品有意抬高价格等情况。另外,硬件一改造,价格跟着涨,也是不少商家的短视做法。
李丛丽介绍,从采集的价格信息比较和日常价格监测情况来看,随着商业竞争加剧,一些商家明码虚价、虚构原价等行为成为行业弊病,消费者往往受购物习惯影响而无法察觉到这样的差额,也就是说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即使多方探价,也不可能全面掌握物价信息。
另外,有时候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往往故意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价格信息,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同类商品在同一市场上存在价格差别,甚至出现成倍价差,影响了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3 管控
从无从下手到努力有为
长期以来,政府直接定价监管的主要有水、电、油、气等18类重要商品,这部分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剩余95%的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多依赖于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市物价部门则主要配合完成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的物价监测任务。正是基于物价管理部门职能有限,对商品价格的管理主要以监督为主,导致职能部门对此类商品存在的价格悬殊较大、不正当定价等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如何让商品价格透明化,让百姓轻松“价比三家”?外地的经验给了我市很多启示——
2009年8月,苏州在全国首创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公布制度。截至目前,苏州市物价局价格采集点由最初的20多个扩展到全市的61个网点,列入采集目录的商品种类已经由最初的5大类900多种商品扩大到18类1300多种商品。
此外,苏州市物价局已把房地产中介企业、医院作为价格采集点,将二手房产价格、常规就诊收费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等纳入采集比对公布范围,房价、药品、医院诊疗项目等也开始被“晒价”。
今年5月,西安对6家大型超市、3家大型副食品批发市场经营的粮食、杂粮、食用油、奶、方便面、糖、鱼肉蛋、蔬菜八大类80个品种的商品在西安市物价网上“晒价”。
乐山市发改委也在今年5月对中心城区5家超市、2个集贸市场、7家医院的主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并通过网站、电视进行公布,公布的价格品种包括粮油、米面、肉类、禽蛋、豆类、蔬菜、常用药品以及挂号费、床位费、检查费、阑尾切除、胆囊切除、剖宫产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今年6月初,我市物价部门结合外地经验,创新推行《重要民生价格信息采集公布制度》,选取一些成规模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作为价格采集点,把同一种商品在不同销售点的售价进行比较,通过一周一期一发布告知群众。
市发改委物价办价格监测人员说,实施商品价格信息采集公布制度,可以对价格放开的商品实行有效调控监管,这也是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对价格监管从难管到有为的一次成功探索。
4 效果
消费者得更多实惠 商家在竞争中发展
从运行情况来看,推行一个多月来深受消费者欢迎,一些人还专门把每次发布的信息收集起来,以备日后需要随时拿出来翻看。
“以前买家电要跑好几家卖场去比价钱,心里才觉得踏实。现在,不管是买家电还是买米油等生活用品,只要平日关注发布的商品价格比较信息,就能做到心中有底,知道哪里卖价比较实惠。”家住涧西区兴隆花园的陈静告诉我们。
市发改委物价办主任张西江介绍,推行《重要民生价格信息采集公布制度》之初,一些商家有着种种顾虑,认为商家定价属商业秘密,一旦比较结果发布,可能会无形中降低超市的人气。因此,在起初的采价过程中,一些商家对物价部门要求的商品价格,有意拖延报价时间或不报。目前,这样的情况已不再出现,因为商家也逐渐认识到,通过“打擂”他们可以发现自身在进货、定价方面的缺陷。
大张盛德美景华路店店长助理马玲说,市物价部门推行的商品“晒价”,无疑增强了各商家间的价格比拼竞争,通过不断调整降低价格,各商家让利更多给百姓,商家其实也从中受益。
马玲说,从目前门店运营情况来看,人气明显比以前旺了,尽管每天利润受“晒价”影响有所降低,可每日营业额却明显增多。此外,通过民生商品价格的发布比较,他们还发现个别商品的进价竟然比其他商家的卖价还高等情况,有利于商家自身优化进货渠道,增强竞争实力。
洛阳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营运部工作人员说,除了百姓关注定期发布的“晒价”结果外,商家也很关注这方面的信息,一旦发现自家商品价格较高,超市会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调整。“晒价”还无形中给各商家增加了压力,促使商家采取多种措施自我降价,让利于百姓。
5 期待
建立价格预警体系 仍需各方支持配合
如何方便百姓能及时获知每期公布的价格信息?市发改委物价办负责人说,年底前,我市将启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价格监测数据电子平台。
这一平台建成后,可实现主要生产生活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数据上报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价格监测数据的分析、汇总、统计的智能化、自动化,这将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效率,丰富发布内容。市民可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网络获知当期的商品价格比对情况。
此外,物价部门还将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显示、社区公示栏张贴等方式,方便百姓获知。
但市发改委物价办负责人也指出,受资金和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每期采集发布的民生商品比对种类只有约40种,比对信息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发布,存在商品比对力度小、发布途径有限的问题。
目前,价格信息采集以“报价为主,采价为辅”,即经营者直接上报价格,物价部门人员进行核准。如果要进一步扩大商品比对种类及义务价格调查员现场采集规模,物价部门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资金和人员上的支持配合。
相关链接
怎样足不出户“价比三家”?
物价部门采集复核后的价格发布时间定于每周的周五。目前,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价格主管部门网站,登陆洛阳物价信息网(http://www.12358.net.cn/),点击《价比三家》栏目,即可看到每期商品“晒价”信息。
2、每周五注意查看本地报纸《洛阳晚报》、《洛阳商报》。
3、留意每周一的洛阳新闻广播《天天物价》栏目(7:35 调频FM88.1)。
4、洛阳电视台图文频道,该频道每天三个时段循环播放当期价格比对信息(8:00——8:30、16:30——17:00、21:00——21:30)。